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离不开他的新思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新思维是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指导思想的总称,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都是在新思维的指引之下。所以戈尔巴乔夫改革其实也可以称为“新思维改革”。
“新思维改革”是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主张的改革理论的总称,从1985年开始戈尔巴乔夫领导苏联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目的在于挽救苏联发展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以避免政治危机的爆发,但最终失败。
1987年6月,苏共中央6月全会通过了《关于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任务》的总体方案。实行企业的完全经济核算,即自筹资金、自我补偿、自行管理,同时通过企业法,合作社法,个体劳动法三个所有制法;1987年12月还通过计划、价格、财政、金融、信贷等十多个配套措施;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地位。1988年1月起统一命令全面实施,并预计在1990年完成。由于在推行改革中的阻力重重,经济严重失控,于是戈尔巴乔夫转而改行政治改革优先的做法。
1988年6月28日-7月1日,苏共中央第19次代表会议举行,戈尔巴乔夫在会上提出经济改革受阻在政治改革未先行;要求先行全面政治改革,并提出了七项决议。1990年7月,苏共中央召开第28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声明,宣称党的理想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从而根本改变了苏共党的指导思想。在这一期间苏联的改革:在政治上, 急剧向右转, 宣布放弃一党制, 实行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建立总统制。1990年3月,戈尔巴乔夫当选总统。在经济上戈尔巴乔夫提出“可调节的市场经济”的主张,允许国家、集体和公民所有制经济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并在以后通过了租赁法、所有制法和土地法。1990年5月,雷日科夫政府提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主张,遭到反对而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