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鲁晓夫改革的后果 赫鲁晓夫改革评价
非我族类 2017-06-01
赫鲁晓夫改革
赫鲁晓夫改革的后果
赫鲁晓夫改革收效甚微。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斯大林模式,但并未根本改变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只是原有经济体制的局部调整。
赫鲁晓夫改革评价
赫鲁晓夫在其执政的十年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大力推进了改革,其中有些措施不乏体现了当政者的创见和魄力。但是,改革并没有获得特别显著的成效。这里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不从总体上把握斯大林时期体制的弊病,对症下药,而是搞应付式的改革,使改革失去始终如一的方向。
斯大林时期体制的弊端主要表现为个人专断、过分高度集权,把地方卡得死死的;其主要根源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忽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健全。赫鲁晓夫能比较清楚地看到斯大林体制造成的一些弊病,因而,他在政治改革中较注意扩大各地和基层组织的权力,限制中央某些方面的过分集权。但是,他的认识是颇不深刻的。他没有深入揭露产生这些弊病的原因,而是把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某些弊病归结于领导的个人性格,这样也就不可能针对过分集权的政治领导体制的缺陷,提出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采取相应的根本性改革措施。因此,他在反对斯大林个人专断的同时,逐步集党政大权于一身,走上了个人专断的老路。
由于政治改革缺乏始终如一的目标,常常是农业管理不行抓农业部门的改革,工业部门不行,抓工业部门的改革;政法系统不行,抓政法系统的改革。而且,在这些改革措施之间缺少有机的联系。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改革方法,根本消除不了斯大林时期体制弊端的根源,甚至还会堕入旧体制的复辙。
事实表明,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政治改革不抓住旧体制在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上存在的主要弊端,不致力于消除造成该体制弊端的主要根源,就既不能确定政治改革的目标,也不能提出有效的措施。其结果只能是劳而无功,故态复萌。
急速推进,大起大落,造成破立失调,使改革失去平衡,难以驾驭。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政治改革,主要是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等具体制度的改革。这种改革是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赫鲁晓夫对此认识不足,在其执政过程中,他借权力,推行改革,很少考虑客观条件与可能。他执政十年,改革十年,年年都有改组或变动。执政之初,他就下令限制“克格勃”的权力,改组党的最高领导机构;1954年提出干部队伍的机构改革,按知识和管理能力升降干部;1955年开始扩大部门和各地及基层组织领导人的权力,1956年反对个人迷信,限制个人专断;1957年管理体制大改革,设立经济行政区;1958年废除大清洗时期制定的各种违背法制的法律、法规,推行车间管理制;1959年宣布扩大社会管理,设立同志审判会、成立人民志愿纠察队;1960年撤销苏联内务部,限制干部特权;1961年发布新党纲,提出新路线;1962年改革党的机构和组织;1963年继苏共“二十大”之后再次平反大批冤假错案;合并机构,成立新的管理部门;1964年发表意见书,准备全面改革干部制度,临下台前夕,还撤销丁国防部。这种急速推进,全线出击的改革,往往调查研究不够,准备不足,使改革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比如,象1957年经济体制大改革这样的行动,赫鲁晓夫从产生念头,提出建议,到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前后仅仅一个多月,既不广泛征求意见,又不搞试点,就匆忙铺开,结果一下打乱了管理体制,造成了很大混乱。再如,像取消石油部和国防工业部等比较重要的部门,他原先并无打算,只是在最高会议休会间隙的走廊内匆匆商定。政治改革的决策这样随便,难免不带有盲目性。其结果是破得快,立得慢,而且有些立起来的新制度一下子不能适应客观实际,这样便出现立的跟不上破的,上层越改越乱,下层无所适从,不少部门的改革,甚至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赫鲁晓夫政治改革中的破立失调,很快造成经济上的困境。而改革一旦失去经济发展的依托,必然失去平衡,这样就会使本来十分艰难的改革事业,变得更加难以驾驭。
把民主作为改革的手段,却又在改革中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使改革难以冲破历史惰性的阻力。
赫鲁晓夫在政治改革中虽然多次宣布过:“必须大力发展苏维埃民主,消除—切阻碍它全面发展的东西。”但是,在政治改革中,他从未把民主作为改革所追求的一个目标,而只是把民主作为改革的手段。在他的改革实践中,起初为了获得群众的支持,曾把有些改革方案在全国范围展开讨论,不过这种讨论多为形式。讨论后,赫鲁晓夫提出的方案基本上原封不动地得到全民“拥护”;有时,讨论重大决策的中央全会还有成千位知名人土、党的工作者和积极分子被邀请出席,但在实际上,掌声和欢呼声淹没了不同意见。结果,民主便成为赫鲁晓夫个人决断的点缀。后来,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也逐渐被取消,改革便成为个人权力意志的体现。
事实上,政治改革若不把民主作为一个目标,便不能动员群众支持改革,而单纯把民主作为改革的手段,必然不能获得群众持久的支持,改革也很快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当改革决策—旦出现失误,或者由于改革的全线出击,而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抵制时,改革就难以冲破阻力。众所周知,在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下,各级干部的职位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赫鲁晓夫在改革中以种种名义多次把大批干部赶出莫斯科和其他城市,派往农村,有的降级撤免。这样就在干部阶层中形成了—股抵制改革的消极势力。随着赫鲁晓夫多次机构改革的失败和挫折,这股势力有增无减。而全线出击式的改革扰动了整个社会。很明显,在赫鲁晓夫时期改革的过程中,改革所依靠的力量日益丧失,而抵制改革的势力日益增长。于是,改革的形势日益严重。最后,当赫鲁晓夫把改革的矛头指向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核心——苏联共产党时,各种惰性力量便聚集起来,终于使改革夭折。
偏重改革实践,轻视改革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只注意基本方针政策的变动,忽视具体政策的调整,使改革得不到很好的巩固。
社会主义国家庞大复杂的政治体制是在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指导下,依照旧家宪法、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组织制度、机构设置等具体制度的任何改革,实际上都是对党和国家基本方针政策的某些调整。我们如果把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看作—架完整的机器,那么,党的基本方针政策便是这架机器的主要构件,而各项具体政策规定便是这架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在改革中,只注意基本方针政策上的变动,不重视具体方针政策的相应调整,改革就难以畅行,甚至有可能中途流产。在赫鲁晓夫时期政治改革的实践中,虽然在变动基本方针政策时,曾对一些具体政策作过变动,但是基本上只是忙于改革实践,迷恋于改革的声势和规模,疏忽总结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不重视用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来修正改革的措施,调整有关的具体方针政策。这是他许多改革措施不能很好奏效、许多改革成果不能巩固的重要原因。例如,赫鲁晓夫提倡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并在苏共“二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上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他并没有注意到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干部终身制的根本原因,也没有根据党章上的新规定,提出保证实施的具体的方针政策。结果,干部轮换制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实现,而于部任期制,终难实施。再如,赫鲁晓夫时期在政治改革中也曾提出扩大苏维埃的权力,发挥它的职能。但是,他在这方面实施的改革没能奏效。共根本原因,就是只调整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一系列基本方针政策,不注意调整与此相关的某些具体的方针政策,不注意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而他别出心裁地通过改革党的体制,使党更有效地干预经济、行政事务。这样做的结果可能较有利于党对经济、行政事务的有效领导。但是,党政不分依然如故。而发挥苏维埃职能的改革措施,遂成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