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片放逐法使用的陶片
陶片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虽然有利于雅典民主,但也有一些弊端。而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些弊端,克里斯提尼在陶片放逐法的实施程序和规则上其实都有所约束。
陶片放逐法是谁确立的
陶片放逐法,也被翻译为“陶片放逐制”、“陶片流放法”、“贝壳放逐法”或“贝壳放逐制”等。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年左右创立,约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诸实施。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以及极具社会威望、广受欢迎、最可能成为僭主的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公民放逐。
陶片放逐法如何实施
每年雅典城邦公民大会第6次常务委员会(亦称为主席团,为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的常设机构)会议期间(12月),常务委员会会询问公民大会是否需要进行陶片放逐投票,以使城邦摆脱影响力太大的人士,如果大会表决通过该提案,则于翌年的2月或3月间实施放逐投票,地点在雅典的阿哥拉。但放逐投票会议的召开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人被放逐,因为雅典法律规定放逐投票须达到6000人的法定人数。投票当日,阿哥拉中央用木板围出一个一个圆形场地,并留出10个入口,与雅典的10个部落相对应,以便同一部落的公民从同一入口进场。投票者在选票--陶罐碎片较为平坦处,刻上他认为应该被放逐者的名字,投入本部落的投票箱。如果选票总数未达到6000,此次投票即宣告无效;如果超过6000,再按票上的名字将票分类,得票最多的人士即为当年放逐的人选,放逐期限为10年(一说为5年,但都可以为城邦的需要而随时被召回)。被放逐者无权为自己辩护,须在10天内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