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
尽管希特勒满身恶行,但他仍然对德国有功,使得德国民众不顾一切地追随他,将其当做偶像,将自己拖进了不堪回首的浩劫之中,这究竟是为何呢?
纳粹党1919年初建立后的头10年内,一直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党,1928年国会选举仅获选票2.6%,共81万张。此后两三年内,纳粹党迅速发展,1930年成为国会第二大党,1932年成为国会第一大党。纳粹党之所以迅速壮大,是由于在经济危机期间吸收了大量中产阶级。
1929年10月世界经济大危机爆发后,小手工业者贫困潦倒,小企业、小商家大量倒闭,小农被迫出售自己的土地,职员大规模失业,中间阶级面临破产威胁。 因此,自1930年起,中间阶级强烈地要求改变现状,希望建立一个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新政府——城市手工业者、小商人、小企业主强烈地希望,在资本竞争面前得到国家的保护,限制大工厂、大企业的势力,以求生存,进而改善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中小农希望政府推行保护关税政策,降低地租,调整农产品价格,禁止拍卖地产,保持乡村风格。官吏、职员和大学生希望保证就业,保持社会地位的稳定性。
1932年纳粹党达到100万人,成员主要是中产阶级,约占2/3,工人不到1/3,在领导集团中,中产阶层也占绝对优势。可以说,中间等级是纳粹党的“中坚力量”。在魏玛时期,德国政党已有所发展,有相当多的派别可供中产阶层选择,为何纳粹党才得到大部分中间阶级青睐?
在经济危机期间,中间阶级对现状十分不满,反对资本主义的情绪剧增。纳粹党的领导人格雷戈尔·施特拉塞看到了这种情况,指出:目前95%的德国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具有反资本主义的倾向。这“是……人民对一种堕落经济的抗议!” 但是中产阶层又留恋私有制,惧怕取消私有制的无产阶级革命,因为
马克思主义意味着进行一场废除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共产主义革命,这也包括扫荡中间等级所拥有的一切特权。因此,这个成员复杂而分散的中产阶级,害怕“会在有组织的资本主义与有组织的工人的磨石之间被辗碎,因而极力寻求一场能替他们鸣不平的、统一的新政治运动”。
纳粹主义糅合多种“主义”,如反犹主义、反启蒙主义、反民主主义、反经济自由主义、反异族资本主义、反马克思主义,以致于当人们要问“纳粹主义究竟是什么”时,只能用这样一句话去概括:“纳粹主义就是反对现存社会的一切!”但也正是人们经常强调的“纳粹主义意识形态缺乏独创性”这一“大杂烩”特点,才赋予了它根本的吸引力,正是由于纳粹主义具有如此之大的包容性,才首先将中间阶级,继而将越来越多对社会现状不满的人集合在它的旗帜下。
当然,纳粹党的成功不仅仅是高呼笼统的口号,而是能够针对中产阶级切身具体物质利益进行宣传攻势。纳粹在制定政策时就强调“要求提供充分的工作岗位;使在劳动岗位的劳动者能过富裕的生活;保障工作和赢利(基本上让无产者得到产业)”;1930年后制定的《订货法草案》中规定,“国家或地方的订货,国防军的订货,以及私人企业的大批订货,尽可能由手工业和中小工商业承担。”
尽管
希特勒有众多追随者,在1923——1933年德国国会选举中,希特勒并未赢得多数人支持,而在1932年11选举中,纳粹党的票数还从1370万票降至1170万票。在1932年德国总统选举中,传统保守派兴登堡赢得了投票总数的53%,希特勒则只有36.8%。在11选举中纳粹党势力有所下降,但依然是国会第一大党。
传统保守派别有意拉拢纳粹党,争取中产阶级的支持,但是对纳粹党仍然有疑虑和戒心。直到1932年,纳粹党仍时常受到政府的压制和保守派的冷遇。冲锋队和党卫军曾一度被禁止活动。兴登堡在这年3月的选举中明确表示:“他之所以参加竞选,是为了阻止一个具有片面而又极端观点的党派人士当选。”
纳粹夺权后就立刻着手重组警察部门与保安部门,通过警察机构,对民众进行无处不在的监视,对异见者进行镇压。
1933年3月,纳粹建立集中营关押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1936年以后,德国的集中营关押了更多被纳粹认为“不受欢迎的”的社会群体:反社会分子、不愿意干活者、共济会成员、小型宗教团体成员、同性恋者,少数民族吉卜赛人和犹太人。1940年,还专门建立集中营开始收押“不安分”的青少年。
除了暴力手段外,纳粹还主动宣传,要求全国人民与元首保持一条心。媒体被纳粹接管,其他派别的著作均被禁止、焚毁,中小学校和大学的教学大纲被篡改成宣扬纳粹领袖的种族主义和地缘政治观点,政府行政部门中的持不同政见者都已被清除出去。
总之,纳粹夺权后,德国民众已经不能通过正常的通径来表达意见,公开批评纳粹政府则要面临着被投入牢狱、集中营的威胁,随时会被处死。
纳粹除了钳制异端外,还给德国民众洗脑,纳粹公开宣传集中营是对政治犯、刑事案件惯犯、犹太人进行品德纠正、维护社会稳定的教养机构,将集中营及其暴力恐怖体制合法化、正当化。因此,即使有少数报道提及被收容者惨遭杀害,人们认为那也只是偶然的,是集中营管教人员自我防卫的结果,或者是为了防止收容人员再度逃回社会造成威胁,暴力是必要举措。这种暴力恐怖被涂上正当的光环。
恐怖政治或一体化政策、宣传洗脑等并不能完全解释纳粹政权能够存在十余年之久,更不能解释希特勒能够在推行惨绝人寰的犹太大屠杀。
大多数纳粹分子对大屠杀自我辩解时候,都采用类似纳粹头目艾希曼的辩词:只是服从元首和法律,自己不知道集中营屠杀的存在。纳粹头目的辩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外学者对于纳粹大屠杀的研究和反思,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汉娜·阿伦特的《平庸的恶》。阿伦特强调,艾希曼不是那种献身于邪恶的罪犯,而是一个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别正邪能力的人。“艾希曼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是什么样的事情。……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即可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其巨大的能量……。”
学者接受他的说辞,因为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然而,艾希曼说谎了,他说谎只要担心起后代被人歧视,在审判期间写给他律师的信中说:“我关心的是,我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以及更后面的孩子们都能阅读它们(审判的文件),以便知道他们的父亲、祖父、以及曾祖父绝不是一个谋杀者。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这件事,而不是幸存下来。”事实上,艾希曼对犹太人充满仇恨,大战期间,有朋友问他,如果德国战败他会有什么遭遇?他回答说,“我会很高兴地跳进坟墓,因为至少我成功地屠杀了五十万犹太人。这给我很大的满足和光荣。”
当时德国民众像艾希曼一样对反犹人抱有强烈仇恨。戈德哈根在其《希特勒的自愿行刑者》一书中根据大量事实判断:“有些普通的德国人甚至完全自发地、主动地在杀害犹太人。一个德国人解释说:“刑警杀犹太人并不需要得到这样的命令才行刑,他们往往是自觉执行的。许多刑警以杀犹太人为乐。为什么高兴?为什么自觉自愿?很显然,因为这些普通德国人对犹太人有看法,认为他们不是人”(P261页)戈德哈根认为,任何从心理学上的解释,无论是“对权威力量的服从”还是“迫于无奈”、“别无选择”,或是“德国人对上级的服从”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没有说服力的。…[详细]
而且德国民众知道大屠杀存在,且为私利主动配合和顺应纳粹
戈德哈根从国民性和意识形态方面描绘出德国民众主动去迎合纳粹体制。反犹主义确实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就已经在德国根深蒂固,但反犹主义却并不限于德国,奥地利亦有。那么,为什么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事情单单发生在德国呢?戈德哈根没有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盖拉特莱在其《支持希特勒:主动还是被胁迫?》(Backing Hitler:Consent and Coercion in Nazi Germany?)一书从非国民性和意识形态方面分析德国民众支持大屠杀的原因。他指出,虽然大屠杀发生在波兰境内,避开广大德国民众的直接视野,但是即使有普通德国民众亲眼目击了暴力、杀戮的事实,还是表现出迎合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暴行。譬如,德国民众明知被告密者会被不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遭受酷刑、送往集中营,甚至被处决,他们还是积极主动地检举纳粹要消灭的所谓“社会危险分子”,且,检举的内容都是家庭内部或亲友私下的言行。表面上看,他们都是积极支持纳粹主义,但仔细阅读档案发现,这些人大多带有私人的动机,很少是出于公共社会政治义务。比如,贪婪和嫉妒。为了独占一个本来公用的浴室、获得一套被害者居住着的公寓、垄断某种商品经营权、为了性爱陷害情敌等等。
概而言之,盖拉特莱认为德国民众为了私利主动、自发的顺应和配合纳粹的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