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海君时期的朝鲜经济:宣惠法成为朝鲜赋税制度的转折
非我族类 2017-09-27
宣惠法
朝鲜王朝前期,规定百姓除田税外还要缴纳贡物,但由此生出“防纳”之弊,同时贡物负担也被大地主转嫁到农民头上。早在宣祖时期,李珥、柳成龙等就提出“代贡收米”。光海君即位后,顺应这一趋势,在领议政李元翼的建议下设宣惠厅,在京畿道试行宣惠法,将贡物改为土地税,即不再以户头为单位缴纳国家指定的贡物,而是以田结为单位统一缴纳米谷,每结土地春秋两季共征收16斗米,而在过去每个农民每结土地所负担的“防纳”代价高达数十甚至上百斗,因此京畿道农民欢呼雀跃,但是原来土地多而纳贡少的大地主和惯于“防纳”牟利的吏胥则对此法非常不满。所以终光海君一代,宣惠法止步于京畿道。朝鲜王朝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将其通行全国,宣惠法也逐渐以“大同法”之名流传于世,成为朝鲜赋税制度的一个转折性变化。
号牌法
号牌法是一种社会基层管理的制度,朝鲜太宗时曾试行三年,无果而终。光海君即位后,鉴于北方努尔哈赤的威胁,将号牌法的实施重新提上议事日程。李恒福、李廷龟等大臣都建议实行号牌法,整合如散沙一般的民众,确保军额。光海君采纳他们的意见,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九月批准明年起实行号牌法,所有官民均需佩戴号牌,并设号牌厅管理此事。号牌法确保了国家对人口的控制,但也削弱了地方豪强的势力,比如郑仁弘就是武断乡曲的岭南一霸,所以大北派的李尔瞻等人以引起民弊为由反对号牌法实行。光海君被迫作出妥协,先于万历四十年(1612)正月决定儒生和无故白徒、私贱不佩戴号牌,七月同意革罢号牌厅,号牌法也就中止实施了。
银矿和盐铁
壬辰倭乱时,明朝发现朝鲜有银,此后许多明使都会勒索数万银两。光海君即位后,原有的端川银矿已近乎枯竭,光海君派人发掘京畿道衿川银矿,但收效不大。
光海君时,为确保国家财政,设盐铁调度使,由户曹参判兼任,实务由海运判官和从事官担当。盐铁调度使名义上是国家向民众平价出售盐铁,实际上却是将盐铁卖与商人,然后购买其他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