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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正】居正是谁_居正的后代

居正

人物简介   居正原名之骏,出生湖北武穴,民国著名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被誉为“广济五杰”之一。居正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参加了同盟会、共进会,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指挥者之一,是辛亥革命元勋之一。居正著有《辛亥亲历记》《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等作品,担任过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等职,晚年投身教育,于1951年逝世,享年75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少年时代,聪颖好学,有文采,为时人称颂。1900年中秀才。1905年就读日本法政大学预备部,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在东京参与组织共进会,并亲手制订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学本科习法律。
  民主革命
  1908年赴新加坡助田桐主持《中兴日报》,与保皇党《南洋总汇报》论战。后往缅甸仰光,主持《光华日报》 ,并组织中国同盟会支部。1910年与宋教仁等筹设中部同盟会,谋划在长江流域发动起义。1911年初来武汉与党人联系,策动起义。参与筹组湖北军政府和制定《都督府暂行组织条例》。7月任中部同盟会湖北分会负责人。1912年南京临时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内政部次长,参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工作。
  1913年“二次革命”率少数随从配合部分倾向革命的军队坚守吴凇炮台数日,失败后逃亡日本。1914年在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任党务部部长兼《民国》杂志总理,成为孙中山的得力干将。1915年回国参加护国运动,任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率部与北洋军鏖战胶东、三打济南,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以总理身份批令委任为国民党总务主任。
  大革命时期
  1924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司法院院长。组织国民党元老“西山会议派”,反共反苏。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29年因反对蒋介石而被囚禁两年。1931再次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
  1932年起复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兼任最高法院院长,同时兼任中华民国法学会理事长。是蒋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坚决执行者。
  抗日战争时期
  续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为国民党中央组织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之一,主持国民党武汉办事处的工作,为使废除外国在华的治外法权作出了努力。还兼任慰劳总会会长一职,亲率慰劳团赴滇、黔、桂、湘、粤、鄂、赣等前线,慰问将士,鼓舞士气。
  解放战争时期
  续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47年国民党开始进入宪政时期,遂卸任司法院院长职务(连续担任司法院院长前后近17年之久)。同年双十节时,作《齐天乐》诗6首,追记武昌首义。1948年参加总统竞选失败。1949年当选为国民党非常委员会委员。国民党兵败后,同年11月去台湾。
  解放后时期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居正任国民党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党评议员。生活俭朴,每逢外出,都以三轮车或公共汽车代步。晚年热心教育,任淡江英语专科学校董事长。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晚年潜心于佛经的研究。文采颇高,擅做诗写文,平时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都作文哭之。
  1951年11月23日写作至晚11时,照例洗足就寝,于洗足时坐化,终年75岁。
 
居正后代
  其子为淡江大学的前校长居浩然,女儿居瀛玖小时送给日本人做养女,后来嫁给台湾籍的张惊声当继室。1951年居正和女婿张惊声联手创办淡江英专,后来居正、张惊声相继去世,居瀛玖接任董事长、居浩然任校长。后淡大校长一职再由外孙张建邦、外曾孙女张家宜接任之。孙女居蜜现任美国国会图书馆亚洲部学术研究主任、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
 
居正大义灭亲
  李敖的朋友王小痴在其文章中提到,居正的共产党女儿和女婿,在抗战结束时期,被当司法院院长的自己的父亲、岳父,大义灭亲,判处了死刑”。“这个女儿身后遗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就交给居瀛玖去带养”,这个孩子就是张建国。
  王小痴文章里提到了居正将自己的女儿女婿判了死刑。但李敖却觉得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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