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彭述之于1921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早期领导人物之一,也是党内托派领袖人物。彭述之曾参加过五四运动,是中共莫斯科支部的负责人之一,曾被选为中央委员,后因不同意中央路线而被开除出党。彭述之后来成立了中国共产主义同盟,1948年将其改为中国革命共产党并迁往香港,流亡在欧洲、越南、日本等地,于1983年病逝美国,享年89岁。
人物经历
1895出生在湖南邵阳市隆回县羊古坳乡转角丘村,化名张次南、陶伯。
1912年起在长沙、邵阳等地上中学,积极组织学生会,参加反对袁世凯、反对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的爱国学生运动。
1917年在邵阳当小学教师。
1919年入北京大学学习,参加五四运动。
1920年秋,他先后在长沙、上海等地参加革命活动,并加入了青年团。
1921年8月进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同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共莫斯科支部负责人之一。留苏期间,彭述之与瞿秋白、罗亦农被称为中共党内“留苏三领袖”。
1922年1月参加共产国际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
1924年六七月间出席共产国际五大;8月回到上海,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周报和党的理论杂志《新青年》,同时任上海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
1925年在中共四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局委员。此后任中央宣传部部长兼《向导》周报主编。
1927年5月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9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12月北方局撤销,改任中共顺直省委员会书记,后因不同意中央的路线而被解除领导职务。
1928年4月,彭述之因坚持右倾错误,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将他开除出中央委员会。
1929年,他同陈独秀等人结成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进行反党的组织活动,同年11月被开除出党。
1931年5月四个托派小组织召开统一大会成立中国共产主义同盟时,当选为该组织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党报委员会委员,负责宣传工作。
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彭述之等人因发表抨击日本侵华及
蒋介石推行不抵抗政策的文章、宣言和传单,被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以违犯《国民紧急治安法》名义逮捕入狱。
1937年
陈独秀、彭述之出狱后,围绕苏联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主义等问题,两人之间产生了很深的裂痕和分歧,以后由分歧转为完全对立,最终分道扬镳。第四国际成立时,他担任中国支部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同盟第二次全会大会上,他通过决议,公开批判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
1941年夏主持召开中国共产主义同盟二大。
1948年底,以他为首的托派组织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将中国共产主义同盟改为中国革命共产党。会后,他随托派组织领导机构迁往香港。
1949年,彭述之曾主持讨论中国共产党胜利成功的原因和教训,公开发表了《告中国共产党书》,他先后流亡越南和欧洲。
1950年初由于港英当局的逼迫,流亡越南,不久移居欧洲。
1951年,他参加第四国际第三次大会,成为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处成员。不久,彭述之因与第四国际总书记巴布洛的多数派在理论和政策上发生对立,即与第四国际公开分裂,成为少数派的领袖,致力于把分裂的托洛茨基分子重新组织起来,企图创造托洛茨基运动的再统一。
1953年第四国际分裂,离开领导机关。1968年到日本,1973年移居美国。
1983年11月28日因心脏病在美国去世,终年89岁。
彭述之回忆录
彭述之先生,是托派领袖人物,原是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文中回忆了他一生经历。该书由他女儿、女婿协同,他的女儿、女婿也是专业人士,在法国政治学基金会和科学研究院担任研究院,为完成此书,跑遍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高级图书中心查阅资料,可以说,这本书的出台是经得起考证的。
此人在大陆出版物中,基本是个符号式的人物,对他的经历自然无法了解。他是湖南隆回人,青少年时期基本在湖南度过,在长沙留下不少足迹。
彭述之与向警予
1925年,当时彭述之以中共的“四大”中央委员的身份接替多病的蔡和森担任中央宣传部部长,蔡和森则专职主编《向导》周报。为方便工作,中央决定蔡和森夫妇、彭述之夫妇和秘书郑超麟一起住在宣传部的寓所。
彭述之才华很高,深深地吸引了向警予。 1925年6月,蔡和森因为领导上海“五卅”运动等工作,过度劳累,哮喘病和胃病复发,不得不离沪到北京疗养。 彭述之在担任中央宣传部长之外,还自告奋勇地兼管中央妇女委员会的工作。而负责妇委工作的正好是向警予,两人很快坠入情网,三个月后,两人最终分道扬镳。
人物评价
彭述之,思想演变迅速,追求真理热诚,信仰
马克思、
列宁和托洛茨基主义坚定。对中共早期革命,
彭述之还是作了许多贡献的。
彭述之在国外流亡期间,始终坚持托派观点,对于彭述之的一生,王凡西在《双山回忆录》中作了评价:“彭述之死了,一个老革命家逝世了……这样一位始终不变,为一个政治主张而斗争终生的革命者,不管他的所信正确或者错误,也不管他的事业成功或者失败,他之值得人们悼念、值得后来者的研究,那是完全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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