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韶九于1926年加入共产党,是红军肃反主要执行人,深得毛泽东信任,委以肃AB团的大权。肃反期间,他肆意屠杀红军和地方干部,更发明了男点天灯、女烧阴户的酷刑,人人闻风丧胆,同时也引起强烈不满而导致“富田事变”。事后,李韶九依旧在其他地区的肃反中大肆屠杀,于1934年被逮捕调查,次年死亡。关于李韶九的死因,有一种说法是被陈毅枪毙了。
人物生平
成长经历
李韶九,1904年出生于湖南嘉禾的一个殷实家庭。
1923年至1924年,就读于嘉禾县甲种师范学校和衡阳成章中学。
1926年4月,入韶关湘军讲武堂学习。
1926年9月,加入国民革命军第6军54团机枪连,随军北伐,后任54团指导员。
1927年7月,第6军54团被派往江西南昌加强守备,防止“暴乱”。李韶九随团驻在南昌市内匡庐中学,并非起义部队,正好遇上了中共领导的南昌起义。8月1日凌晨,54团被起义部队包围歼灭,李韶九也成了俘虏。在俘虏营,他见到了同乡、时任起义部队叶挺第24师71团8连指导员的肖克,靠着林伯渠的介绍,李韶九参加了红军,并被选送到九江林伯渠主办的第6军政治训练班学习。
1928年,成为中共党员。不久,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员。刚到任即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后辗转到上海,又被派往长沙从事地下工作,护送革命同志赴醲陵、安源、上井冈山,因身份暴露遭通缉,后随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彭公达前往常德,任中共湘西特委会委员。不久,经由武汉转江西,参加与万安暴动的领导工作。
1928年春,李韶九奉命到吉安东固李文林创建的江西红军独立第2 团工作。协助地方党组织负责人指挥工农革命军第七、九两纵队开展游击战争。
1928年夏,任第七纵队纵队长。为了巩固和扩大东固革命根据地,曾协助当地党组织加强革命政权建设,扩大工农武装,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深入开展白区工作,利用有利地形打击来犯之敌,并率部攻克兴国县城。
1929年冬,任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团长。据肖克回忆,李韶九在这里与李文林等江西红军和赣南中共组织的领导人颇有“矛盾”,不受重用。
1930年2月,李韶九被任命为由赣西南红色游击队和江西红军独立第2、3、4、5团编成的红军第6军(后改称红三军)第1纵队政委(师级)。
1930年6月,由红4军、红6军和红12军组成红军第1军团,他担任军团前委秘书长。
1930年8月,红1军团和红3军团合编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他被任命为方面军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毛泽东于1930年8月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书记。)
肃反大员
1930年11月,李韶九又兼任了极为重要的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任(军级),当年只有26岁。不到一年时间内数次升迁,职位越来越重要,李韶九的被重用,主要得益于身为江西苏区党政军主要负责人的毛泽东的信任。
1930年12月3日,给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去信指出:‘党内地主富农分子现举行大规棋叛变。此问题在赣西南异常严重,必须运用敏捷手段镇压下去......特派李韶九同志率兵一连代表总前委及工农革命委员会,帮助省委、省苏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
1930年12月5日,总前委又发出了《总前委给韶九同志并转省行委的信》。信中写道:“据龙超清供称段良粥是省行委机关AB团总团长袁肇鸿是宣传科长,组织科长是江克宽,除江克宽已在东韶由我们捕捉外,段良弼、袁蟹鸿是重耍犯,须立即捉起详审。再则,李白芳比段、衰更重要,谅你们已捉了,并且你们要从这些线索中找到重要的人。”
1930年12月7日,李韶九连续接到总前委的“尚方宝剑”后,立即率领红12军一个连的士兵来到江西省行委所在地富田。他先命令“将省行委机关重重包围”,然后亲率“士兵十余人荷枪实弹,闯入行委办公室内”,将段良弼(省行委常委)、李白芳(省行委代理秘书长)、谢汉昌(红20军政治部主任)、金万邦(省行委常委兼军事部长)、马铭(省苏维埃政府秘书长)、周冕(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等尽行捆绑禁闭,其他工作人员一概软禁。
1930年12月7日晚,李韶九亲自开始审问,处以重刑,第一个被审的是李白芳,李韶九欲从这个书生模样的知识分子身上打开缺口,先是对李白芳进行悬吊抽打,继而施用“砧板烙肉“的火刑。“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对男“犯人”如此,对女“犯人”也毫不留情。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正好来看望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剥光衣服,施以酷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江西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
1930年12月12月7日到9日3个昼夜,经过这样的审问,“犯人”们一个个承认了自己是AB团,并被逼供出其他的“AB团成员”。如此这般抓-审-抓,“自七号晚上起截止十二号晚上富田事变以前,省行委省苏两机关及政治保安队共破坏AB团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几十名。”(《曾山为富田事变发表的宣言》,1931年1 月14日。),8日起不经任何机关批准,分两批处决了38人。
1930年12月8日凌晨,李韶九在审问谢汉昌时逼供出红20军(1930年7月正式宣布成立)174团(10月增编)政委刘敌等人也是AB团,于是,他决定亲率红军一个排,押着“活口”人质谢汉昌,前往红20军军部东固,欲从该军“来一个大的破获”。
1930年12月9日吃罢早饭,正要动身,国民党飞机来这一带轰炸,为防犯人逃跑,李韶九便将不重要的AB团犯人,匆匆杀了一批,然后上路。临行前,李韶九还下令将25人绑赴刑场枪决。
1930年12月9日晚,李韶九到达东固,李韶九立即与20军军长刘铁超、政治委员曾炳春,向他们二人讲了总前委的指示,部署了在军中捉拿AB团的行动计划,同时通知174团政委刘敌从兴国、泰和边境前线率领第一营于11日奉召匆返东固。
1930年12月11日上午,刘敌随即被李韶九召去问话,看在老乡的面子上,李韶九找刘敌谈话说:“刘敌,不少AB团分子都供出了你。”刘敌惊出了一身汗,说:“我是不是AB分子,你还不清楚吗?”李韶九说:“可供你的人很多,我看有甚你就说罢,免受皮肉之苦。”刘敌说:“容我想想。”,后将刘敌放回。(刘敌给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
1930年12月12日下午4时左右,刘敌回去后联合了一些军官,带队包围军部,放出了被抓的谢汉昌等“AB团”。李韶九闻风逃走。刘敌和谢汉昌为防李韶九回到富田杀害那些“AB团犯人”,带部队连夜赶到富田,缴了李韶九带来第12军2个排的枪支,释放出段良弼、金万邦等人。
1930年12月12日晚,按照李白芳提议,在王诚教堂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应变措施,众人一致认为:“此次富田肃反,抓遍了所有赣西南干部,是一个很大的阴谋,而李韶九大搞非刑拷问是一个完成阴谋的办法。”会议主张“公开反毛”,决定去信给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揭露毛的阴谋”。史称“富田事变”(工农红军的第一次兵变)。
1930年12月13日一早,在富田召开了控诉李韶九刑讯逼供、滥杀无辜的军民大会。会场上群情激奋,有人领头呼喊了“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分裂主义的口号,并张贴了同样的标语。省行委、省苏维埃政府及其余机关的几百名干部,随红20军离开富田,向赣江以西的吉安县永阳开拔。
1930年12月15日,段良弼、李白芳、丛允中等在永阳召开扩大会议,宣布成立江西省行委(永阳省行委),段良弼任代理书记(省行委书记李文林早已被捕)。会议建议中央“停止毛泽东总前委书记的职权”,“开除李韶九的党籍”、“派丛允中、段良弼去中央反映事变经过”,“送200斤金子到中央,2万元给红校”等(《省行委第一次扩大会议议案》,1930年12月18日于永阳区龙江)。
1931年4月上旬,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共中央“三人团”来到江西苏区。“三人团”完全推翻了项英对富田事变的处理决定,把事变定性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4月下旬,“反AB团的英雄”李韶九重获重用,被任命为中共政治保卫局江西分局局长,整个江西苏区的肃反都在他的领导之下了。李韶九履任新的重要职务伊始就掀起肃AB团的新高潮。首先是把那些被定了性的富田事变领导人刘敌、谢汉昌、李白芳、丛允中等于4月和5月分别处死。没有参加富田事变的红20军前军长刘铁超、政委曾炳春、后任军长肖大鹏也被处决。然后是把参与事变的红二十军从军长政委以下到副排长的700多名干部,都列为“AB团分子”加以审查。
1931年7、8月间,李韶九因时任赣南特委书记的陈毅抓AB团不力,有心要把他也打成AB团,多次从侧面进行威吓,以致陈毅一度颇为紧张,他年轻的妻子也因受不住压力而自杀了。(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陈毅元帅》16-18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1932年1月7日,
周恩来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会议,做出了《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对肃AB团的“扩大化”进行了严厉批评,暂时扭转了风头,李韶九略有收敛。
1932年1月25日,中央苏区中央局专门讨论了对李韶九的处理,作了《苏区中央局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局决定予李韶九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派到下层去做群众工作。”这显然是为了平息苏区中共干部中的恐慌和不满情绪。1932年6月,被任命为红军总司令部秘书长。
1933年夏,被任命为福建军区长(汀)连(城)(第二)军分区司令员。
1933年底,因扩充红军有功,经毛泽东提议,委任为瑞金卫戌区司令、任红军总司令部秘书长。
1934年7月,毛泽东受王明路线排挤,李韶九被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局逮捕,接受审查。
1934年10月,红军被迫长征后,李韶九留在江西苏区“坚持斗争”。
1935年春,在闽西死亡。这位 “肃反大员”31岁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李韶九被杀真相
李韶九被杀的主导原因是发生于1930年的AB团肃反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李韶九对一些无辜的革命党员和红军战士进行了打压,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残害了很多革命同胞,他的行为是受到了当时肃反运动的搭档陈毅的极力反对,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李韶九还陷害了陈毅同志。
李韶九被杀的真相是由于他当时的行为在国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且给中国共产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在加上他对陈毅三年的打压和陷害,他可以算得上是罪不容恕,后来他因为违反党纪党章被陈毅下令处决。还有一种说法说李韶九被杀真相是按照党的正确章程进行处决,李韶九被杀都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他咎由自取,他需要为他犯下的罪行承担一定的代价,陈毅同志处决李韶九是为民除害同时也是伸张正义。
陈毅枪毙李韶九
1944年春陈毅到延安,与毛泽东十年不见了,老战友间畅谈终夜。毛泽东偶然问起李韶九,陈毅说:被我枪毙了。毛泽东问:为什么?陈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罗英才、石言著《陈毅文学传记之三:探索》214 页,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3年3 月第1 版。)
李韶九酷刑
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指派李韶九带领一个连队并携总前委员会负责人亲笔信到富田帮助江西省委进行肃反,施以男点天灯、女烧阴户的酷刑,受刑人惨烈的呼叫声震撼着富田的夜空。
1930年12月7日晚,李韶九亲自开始审问,处以重刑,第一个被审的是
李白芳,李韶九欲从这个书生模样的知识分子身上打开缺口,先是对李白芳进行悬吊抽打,继而施用“砧板烙肉“的火刑。“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对男“犯人”如此,对女“犯人”也毫不留情。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正好来看望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剥光衣服,施以酷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江西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
人物评价
肖克说:“李韶九这个人的品质是不好的,早年在家乡时,我就知道不少。”(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
陈毅元帅》2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为人阴险狡诈,喜怒无常,经常以“湖南老乡”讨好总前委领导人。
肖克说:李韶九的父亲“是嘉禾城里的流氓头子之一。”李韶九曾在衡阳的中学读书,但没有毕业。有种说法说他由于“从小跟父亲染上了许多不良习惯,在中学读书时,因胡作非为被开除学籍……”(戴向青、罗惠兰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99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据肖克将军后来回忆:“我……那天给俘虏讲话,李韶九站了出来。我说:‘你也在这里?’他把自己在第6军的情况讲了,并说要找原第6军党代表林伯渠。我答应他去找林老。据说他找到林老后参加了起义军。起义军南下时,我还见到过他。”(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陈毅元帅》2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可见,李韶九当时虽然没有加入中共,但在林伯渠的眼里还算是个“进步青年”,因而说得上话。
“富田事变”的主要发起人刘敌(当时的红20军174团政委,也是湖南人)在事变后写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李韶九是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戴向青、罗惠兰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103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黄克诚大将的老战友何笃才(后也被当作AB团杀害)当时也指出:“李韶九这个人,品质很坏,就是因为会顺从,骗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黄克诚自述》101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关于他在国民党军队中的情况,最权威的应该是1932年1月25日《苏区中央局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中的说法:李韶九被“逮捕后虽曾营救了一个被捕同志,但自承为三民主义忠实信徒,且为敌军起草快邮代电,这表现他在艰危的环境中完全失掉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客观上完全是政治的叛变。”
一般对于李韶九的评价是:“李韶九在一纵,大部分人不满意他,因李韶九只于未出发前的训话非常的勇敢,作战则畏惧怕死”。
李韶九接着就是在苏区“把一切工作都停顿起来,用全力去打AB团”。这次高潮比前次范围更广,力度更强,审讯的手法也变本加厉,除了以前那些外,还有“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内。”一时间整个江西苏区AB团帽子满天飞,严刑逼供无以复加,以致许多地区的中共机关中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员都成了“AB团分子”。(《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1 月。)他领导肃反“工作有力”是可以想见的。
苏区中央局在《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的过去错误的决议》中指出:李韶九在1928年已经入党,不久后曾在安源被国民党军队逮捕,逮捕后虽曾营救了一个同志,但自承为三民主义忠实信徒,且为敌军起草代邮快件,这表现李韶九在艰危的环境中完全失掉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客观上完全是政治叛变;次之,李韶九当江西省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时候竟与被罚款的商人女儿结婚,这种严重错误最是以损害党苏维埃政府特别是肃反工作在群众中的威信;再则李韶九在他有钱的时候,又时常向党内滥要钱,这亦非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行动。
但李韶九却深得
毛泽东的信任,委以肃AB团的大权,肆意屠杀红军和地方党的干部,成为一个令人闻名丧胆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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