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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与三起大案

2015-03-20

胡惟庸案

胡惟庸,定远人,也算是朱元璋的大同乡。在和州归附朱元璋。起初只在元帅府里担任些小差使,外放去当宁国等地的地方官,逐步升迁到湖广行省佥事。到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被召回中枢,当上太常寺少卿,不久又晋升为太常寺正卿。从这张履历表来看,这个胡惟庸应是一名干员。至少,他对官场的游戏规则应当了然于胸,才能一路升迁。洪武三年(1370年),由于李善长的推荐,他当上了中书省参知政事,后一年又接替刚升任右丞相的汪广洋的空缺,当上左丞,踏进中枢之地。

建国之初,朱元璋对于统率百官的丞相一职十分看重。起初给了他所信任的李善长和徐达。但是,徐达长年在外征战,李善长年龄比较大,还生了病,难任重任。究竟把这份责任交给谁,杨宪、汪广洋、胡惟庸都进入过朱元璋的视野。杨宪忌刻急躁,攻讦同僚,反而被朱元璋杀了,首先出局。汪广洋圆滑,也不为朱元璋所喜欢,左迁广东行省参政,中书省掌权者的职位虚悬了好久。胡惟庸则相当干练,很称朱元璋心意,于洪武六年(1373年)升任右丞相,并于洪武十年(1377年)升左丞相。就在这一年,汪广洋被召还担任右丞相,本来位于胡惟庸之上的他,反当了胡的副手。如此安排,说明朱元璋虽然欣赏胡惟庸,还是透露出一丝防范的意味。另一些防范措施是:就在这一年五月朱元璋任命李善长、李文忠共议军国大事;六月,下令全国臣民有事可直接上书皇帝;七月,设立通政使司,作为沟通内廷外朝的通道。九月间才当上左丞相的胡惟庸虽然权重位高,但仍在朱元璋的控制之下。

然而,胡惟庸似乎对此并不清楚。掌权之初,他还知自励,处事谨慎小心,朱元璋比较满意。随着朱元璋信任有加,他的权势欲开始膨胀,生杀予夺,并不奏明朱元璋,就擅自决定。内外衙门的奏章,他必定看,于己不利的就留下不发。一批躁进之徒,以及功臣武将没有如愿得到职位的,争相奔走其门下,送给他的礼物不可胜数。

也有与胡惟庸不合流的,第一个是徐达。他看不惯胡的作为,曾经在朱元璋面前说了几句。胡惟庸知道了,想通过引诱徐达的门官福寿来算计徐达,不料福寿反而告发了他。

刘基也是其中之一。朱元璋询问他胡惟庸可否为相,刘基说,好比坐马车,就怕马狂奔乱跑。胡惟庸对他恨之入骨,最后派人下毒药害死了刘基。

胡惟庸如此肆无忌惮,除了朱元璋的信任,还依仗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的支持,或者说,他就是这个集团的重要代表人物。

学士吴伯宗,上奏章弹劾胡惟庸,非但没有撼动他,差点危及自身。

此后,胡惟庸益发嚣张起来。据说,他的定远旧宅井中生出石笋,拍马屁的都说这是祥端。又有好事者说,他家祖坟上夜里火光烛天。这些东西,极有煽动力,在乱世足以启动人野心,而在承平时也足以葬送人。

胡惟庸恰恰就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他在自己周围纠集了一个小集团。

他向朱元璋推荐陈宁作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工作。陈宁一向以酷吏闻名,与胡惟庸结合后得其所哉。朱元璋批评他,不理。其子陈孟麟劝他,反被乱棍打死。朱元璋得知,气愤异常:这个陈宁对儿子如此,难道不会这样对待君王吗?这话传到陈宁耳中,更让他向胡惟庸靠拢。两人曾在中书省偷看军队的秘密档案,这是犯了大忌的。

在中枢与胡惟庸十分接近的还有御史中丞涂节。

参与胡惟庸小集团的为首分子,还有武将陆仲亨、费聚。

陆仲亨从陕西回应天时擅自动用了驿站的马匹。朱元璋斥责他:中原兵燹之余正在恢复,老百姓买匹马不是容易事,都像你,老百姓卖尽子女也难以供给。罚他去代县捕捉盗贼。

费聚奉命去苏州慰问军民,日夜沉湎酒色。朱元璋发觉后打发他到西北招降蒙古,又无功而返。两件事并在一起,朱元璋将他一顿痛斥。

两人本来只是凭着随朱元璋起兵的老资格,并无多大能力,碰到这样的事,不痛快了。胡惟庸乘机拉拢他们,在威胁利诱之下,两人同意在外为胡惟庸效力。

参与胡惟庸集团的,还有都督毛骧等人。

最关键的人物是李善长、李存义兄弟。李存义的儿子李佑是胡的女婿,关系很密切。胡惟庸先让李存义去劝说哥哥,李善长十分惊诧,对弟弟说:你在说什么,想一想,这是灭九族的事。第二个受委托劝说李善长的是他的老朋友杨文裕,开出的条件是事成之后封淮西王,李善长也没有答应,据说已经心动。胡惟庸这才亲自出马,李善长却退缩了。过了好久,胡惟庸又让李存义去劝说,李善长说自己老了,等他死后,让他们自己干。

到了这个地步。胡惟庸胆子越来越大。一面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到海上招纳倭寇,一面让原来元朝大臣封绩致书与沙漠中的北元势力联系,请为外应。而且有人说,封绩在捕鱼儿海地方被蓝玉擒获,李善长也知道此事,只是不报告朱元璋。

上述这些情况,大概都是后来审讯中得知的。

如此惊天动地的大案始发于一件小事。

胡惟庸的儿子在街上策马狂奔,坠马死于车下。胡惟庸杀了车老板。朱元璋借机大做文章,连胡惟庸提出赔偿解决都不答应。这一下,胡惟庸害怕了,与陈宁、涂节等人商议起事,还要通知各地党羽一起动手。

事情至此,还没有暴露。

洪武十二年(1379年)二月,占城(即今柬埔寨)来贡。中书省没有向朱元璋报告,却被太监碰见了。朱元璋容不得臣下隐瞒如此重要政务,斥责胡惟庸、汪广洋。他们辩解这是礼部的职责。礼部也不肯担当。朱元璋更加发怒,把大臣都关了起来。

此时宦海一片惊涛骇浪。先是涂节顶不住,这一年年底供认刘基是被毒死的,汪广洋也知道这事。

很奇怪,朱元璋此时没有深查胡惟庸,只去追究汪广洋。大概,涂节此时只想抛出汪广洋转移视线,当然也不能排除朱元璋没有下最后决心的可能。

汪广洋当然不承认。朱元璋恨汪广洋欺骗自己,先将他发配广南,后来又想到汪在江西时还保护过朱文正,在中书省又不揭发杨宪,数罪并罚,派人追上发配途中的汪广洋,处死了他。

汪广洋一死,事情又起波澜。因为他的小妾陈氏跟着自杀。陈氏是一位知县的女儿,父亲有罪而被没入官。按惯例,这样的妇女只分配给功臣家。汪广洋是文臣,没有资格得到。朱元璋下令彻查,于是牵连到胡惟庸及六部官员。

涂节这时候端出了胡惟庸。曾经当过御史中丞的商暠此时受处分贬谪在中书省当个属员,也将胡惟庸的密谋上告。朱元璋大怒,下令逮捕了胡惟庸。胡供出了陈宁、涂节。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初六,胡、陈、涂,一大批涉嫌的党羽都被诛。

接下来,朱元璋干脆废除了中书省,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皇帝亲自总揽大权。功臣武将更不预闻政事,只管打仗。

但是,胡惟庸被杀,不等于案件了结。它整整延续了十年,直到淮西集团的头目李善长死才告终结。

李善长投奔朱元璋后深受信用,主持政务,筹饷理财,为朱元璋的崛起立下大功。明王朝建立,李善长位列第一功臣,受封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左丞相、宣国公、岁禄四千石。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将自己的大女儿临安公主嫁给了李善长儿子李祺。朱李两家的政治婚姻,似乎更巩固了李善长皇帝之下第一人的地位。

但是,李善长外似宽和,内心忮刻。最明显的,就是与刘基的关系。以刘基之功只得到个诚意伯的封爵,享禄仅二百四十石,还不得不告老还乡,大概都有李善长的作用在内。兼之一个淮西籍功臣勋旧集团的日益膨胀,李善长也是一个为首人物。

对此,朱元璋不可能一无所知,不可能一无防范。但是朱元璋过人之处在于他会选择动手时机,而且不动则已,动则必置人于死地。

洪武四年(1371年)李善长生病致仕,朱元璋赐给他临濠地若干顷,佃户一千五百家。过了一年,病好了,朱元璋让他在临濠当监工,负责中都的兴建事宜。这或许还是出于照顾他身体的缘故。

中都兴建过程中,淮西集团中人大过衣锦回乡的瘾,大造私邸,让朱元璋十分失望。李善长不能辞其咎,朱元璋对他却并无举措。相反,却在洪武七年(1374年)将他弟弟李存义提拔为太仆丞,李存义之子伸、佑,都当上地方官。这段时间,李善长志得意满,应该十分舒畅。

朱李联姻,让这一切达到顶点,而这也意味着转折的开始。

临安公主新婚才一个月,一向以无所建白著称的汪广洋却和陈宁联名上奏指控李善长,如果没有人指使,他们大概不会这么干。罪名主要有两桩,一是朱元璋生病不来探望,一是李祺婚后六天不上朝,作父亲的也不自责,犯有大不敬。朱元璋削减了他岁禄一千八百石作为处罚。这只是薄惩。朱元璋此时还不想动手。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伏诛,李善长却安然无事。

洪武十八年(1385年),祸事开始降临李家。有人告发李存义父子是胡惟庸一党。朱元璋只是把他们安置在崇明。但是李善长没有去感谢朱元璋的恩德,这事又深深地刺激了朱元璋。

事情的总爆发要在五年之后。

洪武二十三年(1390),李善长已经七十七岁,难以约束家人。为了营建私邸,他想向汤和借三百名卫卒。汤和却报告了朱元璋。李善长又请求不要把他在应天犯了法的亲戚丁斌流放。这下,朱元璋发怒了,审问了丁斌。此人原在李善长家干过事,把听到的李善长兄弟密谋的事供了出来。再把李存义抓来审问,李善长就再也躲不过了。

树倒猢狲散。李善长家奴卢仲谦等也出来告发他与胡惟庸互相赠送钱物、说悄悄话的情况。

大狱由此告成。

李善长的罪名是,以元勋国戚身份知道逆谋而不报告,狐疑观望想两面投机,为大逆不道。正巧此时星象表示大臣会发生变化。朱元璋终于杀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只留下自己的女儿临安公主及其夫李祺,儿子李芳、李茂,但也被迁徙江浦。

这是胡惟庸案的高潮。十年前杀的主要是文官,这时候不但有像李善长这样的明朝第一文官,还有大批大批的武将功臣都被处死。至此,延绵十年,株连被杀三万余人的大案总算告一段落。有的功臣已经死去,还被追坐,被剥夺封爵。被杀被追坐的有陆仲亨、唐胜宗、费聚、郑遇春、吴祯、陈德、郭兴、华云龙、顾时等9人,都属朱元璋最初起兵时的24人之列。

朱元璋亲自写诏书,公布李善长的罪状。还下令将有关人的供词,编成《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此书后来失传,据看过它的钱谦益说,里面矛盾百出。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恐怕都会知道口供之类的是怎么回事。

这在当时也不是秘密。大才子解缙草就一份奏章,让工部郎中冯国用上奏朱元璋。内中说道,李善长与陛下同心,得到的已经达到人臣的极致。假使他自己图谋不轨,还有理由,说他要辅佐胡惟庸,实在大错。人们爱自己的孩子必定胜过兄弟的,喜欢安享万无一失的荣华富贵,必定不想图侥幸万一。李善长与胡惟庸,不过是侄子的岳家,与陛下则是儿女亲家。即使胡惟庸成功,李善长也不过同现在地位一样。而他岂不知道天下不可能侥幸取得。凡是作大逆不道的事情的,必定是有深仇大恨或者激烈的变故,万不得已,只能死里求生,以求摆脱灾祸。李善长没有这样的事,何苦突然要干这样的事。而要说到天象有变,要杀大臣以应之,则尤其不可取。很担心天下人知道像李善长这样的人都如此下场,导致人心涣散。现在李善长死了,但愿陛下作为以后的借鉴。

朱元璋看了,居然没有处罚这两人,实际上承认李善长是冤枉的。

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和郭桓案,是朱元璋一手弄出来的又两起大案。

所谓“空印”,就是先盖印,后填写文书。朱元璋要求各地布政使司,也就是各省,乃至府、州、县,都要派出管理钱粮的官员,当时称作计吏的,到户部呈报本地的财政收支账目。这些钱粮、军需等款项,要由县一级报到府,府再报到省,由省汇总报部。户部审核分毫无差,才准许报核结案。如果有一丝一毫不合,马上要被驳回,全部账册需要重新编造。麻烦在于当时交通不便,真要是回原衙门重新查核,重新编造,路途近的犹可,远的可能费时数月。于是,为了减少来回奔波,有的计吏去应天前会带上盖好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被驳回的,随即改正填写。

这办法实在聪明,大家便跟着学,成为常规,也就是公开的秘密。

它给一些衙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官员不负责任打开了方便之门。

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了,却认定这里有猫腻,非严办不可。主印者则被处死,佐官则被杖一百,还要充军戍边。实际上,被杀的不止是掌印者,稍有牵连就被处死。

奇怪的是,这个大案究竟发生在哪一年,现在也弄不清了。有说是洪武八年(1375年)的,也有说九年(1376年),乃至十五年(1382年)的。据《明史·刑法志》说,是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大体当以此为是。此案发生时正值胡惟庸案风声正紧,杀了些地方官,不足以引起多大轰动。也有可能,有些人是在顶风作案,以致几个年份都有犯案的。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由于空印而被杀被流放的官员,数以万计。

其实,那些人带的空印文册,盖的是骑缝印,不是普通的公文纸,不能用作别的用途。不光带着这些空印文册的懂得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都知道,而且是默认的。否则,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回原衙门重新编好的账册,短短几天就弄好了,他们也会怀疑,也会阻止。

只是胡惟庸案正弄得官场上下紧张万分,少有人敢惹火上身。

也有人不怕死。

郑士元是河南的一个地方官,因为空印被逮入狱。他弟弟郑士利冒死上书,说明空印不过是权宜之计,难以作奸犯科。而且,国家的责任在于立法要明示天下,而后才能给犯罪的定罪。大明朝没有空印之律,受诛者岂能无话可说,只是不敢说而已。现在被杀的都是一些地方官,人才难得,杀人不可能像割草一样。

朱元璋见了大怒,将郑士元、士利兄弟两人都罚作终身苦役。

对于空印案,朱元璋父子间也有不同看法。朱标受父亲之命经常会复审一些案件,以训练行政能力。朱标借机减了不少人的刑。朱元璋问御史袁凯:我与太子谁对。袁凯有点急智,说是陛下法之正,太子心之慈。

朱元璋听了,起初很满意,但也认定袁凯在两面讨好,厌恶其人。逼得这位御史当场装疯。朱元璋不信,叫人用木锥刺他,袁凯居然放声大笑。放回家后袁凯继续装,朱元璋派人来看,完全是一付疯子模样,朱元璋这才相信,袁凯总算拣了一条性命。这也算是空印案惹出的一点余波。

平心而论,以朱元璋的性格,痛恨的就是官员的腐化,让他抓到一点苗子,岂有不大做文章的。而且,从在位者的角度来看,事关国计民生,不可不慎之又慎。明末谈迁就认为:空印事,诸主吏虽无他,然弊不可长,朝廷深惩之未为过。郑(士利)好义慨然讼其失,输作终身,亦未为非幸也。在他看来,郑氏兄弟就是被杀了也不为过。当然,这是被杀头还要喊“谢主隆恩”年代的人的想法,现代人看见的,主要就是朱元璋的残忍了。

尽管朱元璋痛恨贪污,严惩官员的命令屡屡颁布,而“硕鼠”还是不断出现。其中影响最大的一只硕鼠,就是郭桓。他被逮住,又引出了一连串的硕鼠,引发了又一起明初大案。

郭桓官居户部右侍郎。户部是主管全国的户口、土地、钱粮的衙门,郭桓要贪污,条件是现成的。他奉派去收浙西秋粮,应该收四百五十万石,结果只收了六十万石,另收钞八十万锭,按当时粮价折算,大约可抵二百万石,即少收了一百九十万石。郭桓等人共接受浙西等府赃款钞五十万贯,参与作弊的有府、州、县官黄文通等,还有吏员边源等。郭桓受贿,国库倒霉。最严重的是应天等五府,那里夏粮秋税数十万石无一粒入库。朱元璋所编《大诰》里说,郭桓贪污的粮食,可以供给军队吃三年。最初只公布他们共贪污七百万石,是说多了怕百姓不相信,实际他们贪污的,折算成粮食为二千四百万余石。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终于被告发,同案的还有北平布政、按察两司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人,罪名是勾结贪污。朱元璋下令审讯。一下子就牵出了一批官员,包括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志德等,郭的下属胡益、王道亨等也参与分赃。

朱元璋震怒了。谈迁说,朱元璋甚至下令将整个衙门的官员都处以死刑,大概过甚其词。《明史》说,自六部侍郎下皆死。大概还比较可信,至少,有几个尚书没有杀掉。此案又是死者累万,连同空印案,有人估计总共杀了七八万人。

空印案杀的,主要是地方官。郭桓案则牵连了从中央六部到地方上的一大批官员。这些官员供出贪污所得不少借寄民间。于是,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平民百姓之家,许多中等人家倾家荡产。江浙一带的故家巨室,由此遭受重创。

由官员的贪污而弄到老百姓也受牵连,而这些百姓主要在江浙一带,又恰恰是以前张士诚的根据地。朱元璋不无有意将案情扩大化之嫌。郭桓案,实际上可以看作封建社会中一种权力和财产的再分配。

随着案情的发展,牵连越来越广,人心浮动。而且,朝野普遍将此事归咎于御史余敏、丁廷举等人。

如此指名道姓地指责一些鹰犬,大概朱元璋也感到有些麻烦。然而皇帝总是不会认错的。朱元璋一面亲手下诏罗列郭桓等人的罪状,肯定办这桩案件是有道理的。一面又将审判此案的右审刑吴庸抛了出来当替罪羊,还辩解说:我要求除去奸恶,怎么料得到反而生出奸恶来扰民。今后再有这样的官员,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能宽宥。这样算是把这桩大案打发了过去。

就在郭桓案曝光之前不久,朱元璋承认:他自己从即位以来,按照自古以来的规矩任命官员,遍布中华大地及周边地区。但是没有料到这些人上任时宣誓效忠,当官久了,大都是奸臣贪官。我不得不明定律法,规定的刑罚十分严厉。所以内外官员要想做到称职十分艰难。能够善始善终的很少,而遭到杀戮的却很多。

洪武十九年(1386年),朱元璋又说:自开国以来,浙江、江西、两广、福建等地所设地方官员,没有一个能够做满一任,往往等不到期满考核,就不免贪赃事发。

贪官有罪该罚,自是不错,但是杀了二十多年,贪官还是那么多,就得考虑单靠杀是否有效了。

关键词: 朱元璋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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