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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简介 刘晏推行什么

山南慕北 2018-03-16
刘晏

刘晏
  刘晏是别名刘忠州,是唐朝宰相,也是著名的理财能臣,担任过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度支等使,著有《咏王大娘戴竿》《享太庙乐章》等作品。
  刘晏简介
  刘晏(718年、715年或725年—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唐代著名经济改革家、理财家,信奉道家。幼年才华横溢,号称神童,名噪京师,《三字经》有“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之语。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封彭城县开国伯。实施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措施,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中元年(780年)遭谗害,被敕自尽,年六十五。后追赠郑州刺史,加赠司徒。《全唐文》、《全唐诗》录有其作品。
  刘晏推行什么
  推行常平法
  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经济情报网。他在诸道置设巡院官,选择勤廉干练的士人作知院官,管理诸巡院,诸巡院收集本道各州县雨雪多少、庄稼好坏的情况。每旬、每月都申报转运使司,刘晏所在处又召募善走的人,将各地物价迅速申报。由于刘晏从中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全国经济和市场动态,并根据这些情报,调剂有无,平抑物价,扶持生产,积极救灾。他用“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的办法,防止了谷贱伤农、水旱民散。同时又多购谷物菽粟运往歉收地区,贱价出售,换取农民的土产杂物转卖丰处,这样既救了灾,又不损国用,还刺激了生产。他在实践中总结了这样一条经验:“王者爱人,不在赐与,当使之耕耘纺织,常岁平敛之,荒年蠲救之。”他认为“善治病者,不使之危惫,善救灾者,勿使至 给。”刘晏救灾为了做到“应民之急”,还在其所辖各州县储粮三百万石,以作备荒之用。刘晏大胆改革了过去只管收取金钱,不管人民死活的税收政策,实行了安定社会,发展生产,“以养民为先”的财政方针,这一方针,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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