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藻故居 如何评价李鸿藻
山南慕北 2017-11-17
李鸿藻是晚清主战派重臣之一,曾反对《里瓦几亚条约》的签订,保住大片领土,又在甲午战争时反对签订《马关条约》,但依然无法阻止懦弱衰败的清王朝,于1897年逝世。
李鸿藻故居
李鸿藻旧居坐落在高阳县城内东街29号,西与高阳县公安局为邻,门前是高阳县城内的主要街道。整个建筑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正房和穿堂大殿均为尖顶木架结构,屋脊角檐以飞禽走兽花卉雕塑点缀,内部雕梁画栋。1947年以后,正房和厢房相继改建为民宅,今只存穿堂大殿,临街门楼也被拆毁,后院厢房全部拆毁建为民房,正房三间改原来的尖顶为现在的平顶,四面墙壁仍保持原貌。
如何评价李鸿藻
《清史稿》:①鸿藻性至孝,为学守程朱,务实践,持躬俭约。傅穆宗十余年,尽心启沃。②其在枢府,独守正持大体,所荐引多端士。
天嘏著《满清外史》:师傅先帝老臣,汝乃门生媳妇尔。吾方有要言,何必引避耶?
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高阳李尚书鸿藻,毅皇帝登极后,弘德殿师傅之任,虽广延耆宿,而以尚书为甘盘旧学,两宫毗倚尤专,并已令参机务矣。……至光绪年,高阳已官正卿,遘本生太夫人终堂之戚,以本房主丧无人,具呈礼部请守制三年,亦经礼部议准。尚书之为人子,可谓守经尽礼,不愧儒臣。
罗惇曧《中法兵事始末》: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李鸿藻,内廷当差有年只为囿于才识,遂致办事竭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