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
陈炯明毕业于广东法政学堂,信仰联邦宪政、倡导“联省自治”,这明显与
孙中山的政治理念不同,下野后他创建中国致公党,被推选为该党总理。
陈姓是广东第一大姓,陈家祠就在广州,民国时期广东两位实权人物都姓陈,包括陈炯明和陈济棠。历史书虽对陈济棠评价不高,但直到现在广州还有老人怀念他,广州一些地方报刊如《周末》画报等也对陈济棠不乏溢美之词,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陈炯明就不同,他在大陆历史教科书里基本上是一反角,甚至台湾的史书也在诋毁他。
怎么评价陈炯明
陈炯明政治主张为“联省自治”制省宪,效美国宪法之联邦体制,但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官方历史观点一直认为陈炯明的“联省自治”承认北洋政府国体的统治现状,实质仍会导致变相军阀割据。亦有人认为他是中国联邦宪政的实践者。
刘凤舞历史小说《民国春秋》所描述的陈炯明残杀幼童事件,只有小说作为来源。
1920年12月15日《香港华字报》转载《上海新申报》对陈炯明的评论云:“陈氏为人刚毅果敢沉默寡言,其私人道德,可为南北权要之模范。”
章太炎誉陈“清操绝于时人,于广中弥不可得”。孙逸仙曾坦言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
无论是国民党主导的国民政府,还是共产党主导的中共政权,在教科书上描述陈炯明都以“逆党”、“叛军”、“叛徒”称之。1990年代以后,部分学者开始对此进行考证,尤其是陈炯明之子陈定炎查阅了当时的大量报刊资料,方才让世人重新认识陈炯明。但陈定炎的资料中也并非全无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