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是明朝时期的大贪官,最初深受皇帝的恩宠,他欺压百姓,持宠而娇,百姓哀声远道,刘瑾的这些丑恶嘴脸被当时的另外一个宦官张永所憎恶,上告皇帝,皇帝怒不可遏,对刘瑾下凌迟而死的刑罚。
刘瑾凌迟而死
凌迟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刑法。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死刑,老百姓管这种死刑叫做千刀万剐。凌迟需要在死刑犯身上刮够3600刀,直到最后一刀才将其处死。刘瑾就是死于凌迟刑法之下。
1505年,刘瑾得到当时皇帝的恩宠,他恃宠而骄、结党营私,在当时朝堂之上不断培养自己的势力。刘瑾和自己的同党不断干出一些欺压百姓、贪污腐败的勾当,导致当时朝堂之上乌烟瘴气,不正之风盛行。当时又不少百姓在提起当今皇上,都会说现在的朝堂有两个皇帝,一个是坐在龙椅上的朱皇帝,一个是站在龙椅旁的刘皇帝,这个刘皇帝说得就是刘瑾。
刘瑾的这些丑恶嘴脸被当时的另外一个宦官张永所憎恶。张永掌握了刘瑾的一些把柄,巧妙利用这些证据向皇帝列举了刘瑾的十七项罪证。这些罪证几乎条条都是欺君犯上的死罪,有刘瑾伪造玉玺、私藏军火等违禁物品,有他贪污的金银珠宝,这些财产相当于当时朝廷150多年的财政收入。看着这些罪证,皇帝朱厚照怒不可遏,当场下令对刘瑾处以凌迟之刑。
凌迟这种刑法,一般是罪行越大,凌迟的倒数就会越多,刘瑾的罪行被判了3357刀,这三千多刀分为三天完成,第一天凌迟357刀,没想到刘瑾被割完这些刀后回到牢房里,竟还好胃口的喝下一大碗白粥。接下来的两天,凌迟刀数越来越多,刘瑾最终气绝身亡。刘瑾死后,被他祸害过的百姓都用一文钱来买他的肉下酒,以解心头之恨。
刘瑾变法
随着自身势力的不断壮大,刘瑾对于权力的欲望也在不断膨胀。但是,他又并非只是我们从电视电影中所看到的,一个十恶不赦,贪赃枉法的大恶徒。刘瑾其实对于当时明朝的发展也起到过一些积极正面的作用,只不过在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史料记载中,对于太监善于政绩的记录少之又少。
刘瑾当权期间,施行了一系列的变法制度。这些变法内容涉及到百姓的生活、官员制度,乃至军事方面等等。他号召建立内行厂,目的就是为了铅制住当时的东厂和西厂的权力。因为,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只要听到东厂和西厂的名号,都会闻风丧胆,六魂无主。刘瑾设立内行厂就有效的削弱了东厂和西厂的势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时的不正之气。
在刘瑾的变法内容里还包括减轻农民赋税。特别是那些受灾地区的赋税,刘瑾要求当地官员要及时把灾情上报给朝廷,及时将朝廷派送的补给分发到灾民手中,如果发现有官员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就会给予一定处罚。
除此之外,刘瑾还在军事方面进行改革。他仍在军队中设立文职,用以截至镇、巡以下的军队力量。对于以屯为单位的边防,刘瑾要求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整顿清楚不合法度的为乱之事。
刘瑾虽为宦官,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着才能和谋略的宦官,他知道治国齐家并不是小孩过家家,应该慎重,并遵守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