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与郑贵妃的儿子,由于郑贵妃是明神宗宠妃,朱常洵也深得父亲喜爱,一直是明神宗心中的太子人选,然而最终在国本之争中失败,成了福王。福王共在洛阳生活28年,最终被
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杀死。
历史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
据《明史》载:当时“河南连年大旱,蝗虫成灾,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阳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明崇祯)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明年正月,参政王荫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将入,赐归加礼,越数日,贼大至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予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朱常洵真的被吃了?
后世野史曾绘声绘色的记录下了这一惨剧的经过:
福王被捉后,以亲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浃背,乞求李自成饶他不死。李自成不为所动,他当众斥责福王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至于那三百多斤的躯体,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
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而另一有关李自成起义军“吃福王朱常洵”的说是这样的:
洛阳城破后,福王朱常洵被生擒活捉。贪生怕死的朱常洵一见到李自成,就体如筛糠,一个劲地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朱常洵,怒斥道: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在这如此饥荒之年,不肯拿出毫厘赈济百姓,你真是个奴才。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后,将他的头砍下,挂在洛阳城门上示众,农民军还把他的尸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以解心头大恨。
但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的明朝福王朱常洵圹志,却打破了这个长期被人们信服的福王死后,尸体被做成“福禄酒”宴的传统说法。
显然,所谓“福鹿宴”,不过是为了彰显其正当性的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起义军的诬蔑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