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民
赵启民中将受
林彪事件影响于1971年被撤职审查,离休后被聘为新四军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顾问,于1997年在北京逝世。晚年赵启民曾说过自己曾是被枪毙却没死成的人,这是怎么回事?
被枪毙过的中将赵启民
据1939年就认识赵启民的薛克扬撰文说,他晚年离休后与赵启民将军住处相距百余米。1990年代中期,赵启民得了癌症,但依旧豁达乐观,问他为什么?他答说“我们这些从战争中走出来的人还怕死吗?”但薛克扬并不信服,这话毕竟虽然有许多人都在讲,但并不能服人,因为从战争中走出来的人有许多,人生表现并不相同。赵启民补充说,“我是真的从死人堆里把命捡回来的,我是上过法场的人,被拉去枪毙没崩了,把命漏下的,这又多活了60年,有甚好怕的?”
赵启民为什么仅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一位担任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的老红军战士的传记如是记述:“1988年获一级功勋荣誉章。”其实,这位开国中将1988年并没有被中央军委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仅获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为何如此,这就从红星功勋荣誉章的授予标准谈起。
根据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88年7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功勋荣誉章分为三种,即红星功勋荣誉章(分两级)、独立功勋荣誉章和胜利功勋荣誉章。
1988年,全军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章的有835人,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章的有3721人。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被安排参加重大节日集会。
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队离休干部,如一些从事政治思想或其他工作的军队同志,他们长期从事军事工作,但因没有处于一线而尚未得到应有的荣誉。
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下列人员:①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者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②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前曾被授予少将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这位开国中将完全有资格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但由于被认定“文革”在总后勤部搞派性斗争,属于与
江青集团有牵连的人,1977年被解除职务,因此1988年仅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