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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 为何从小生活在荣国府

彼岸花开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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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惜春
  贾敬是宁国府理论上的掌门人,而贾惜春是贾敬的女儿,按理说贾惜春应该在宁国府生活,但是贾惜春却一直在荣国府生活,而且和宁国府的人往来甚少。
  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1)作为宁国府惟一的玉字辈小姐,虽然暂住荣国府,但平日里总应该抽空回去住住、看看,或与嫂子尤氏聊聊家事,或与侄媳秦氏叙叙衷肠,或与哥哥贾珍说几句“体己”话……然而《红楼梦》中不着一字,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的“亲情”——父女之情、手足之情、姑嫂之情。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是我们奇怪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2)第13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作为贾蓉的姑姑,亲侄媳死了,既没有回宁国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病”嫂去料理任何家事。尽管惜春年幼不可能担当任何丧事的主理,但作为“礼仪”也当有所表示。为什么在整个丧礼期间这位宁府千金一直隐而不露一面呢?难道作者完全忘却这种大家族内的伦常道理?还是这其中另有隐衷?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国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的任何文字描写。古人云“死者为大”,秦可卿之丧是侄媳妇不露面已属有违常情,那么亲父之死不着一字就是没有人伦了!作者何以能够忽略到如此不尽人情的程度?
  如果读者将以上事实细细品嚼一番,那就必然感到这是一个谜团——因为这太不违常理、有违常情了!
  对此,读者如何解读?我想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答案。在我注意到这个问题时,思考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真正解开自己的疑惑。不过我想到了一点。即要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应该是第5回里所写的秦可卿“好事终”,那“曲词”最后的三句是:箕裘颓墮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红楼梦》总体就能用一个梦去解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全书都是在真真假假,梦幻现实中穿插,如果真要抱着较真的态度去看,试问我们如今读的红楼梦不知道删减过多少回,又怎样能得出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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