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为什么枪毙李玉堂 蒋介石为什么哭李玉堂
山南慕北 2017-02-15
李玉堂
李玉堂率领残部抵达台湾新竹后,再次被撤去军职。继又因为夫人陈伯兰与中共地下党有联系而被逮捕。根据李玉堂的旧部胡林亭(原第32军第255师警卫营副营长)的回忆,李之被捕,主要是由于其从事策反的随从副官李刚暴露所致。李刚被捕后受刑不过,交代出李玉堂的夫人与内兄陈石清从香港到海南策反李玉堂一事。而李玉堂在得知李刚被捕后,立即写信给在高雄工作的陈石清,要他赶快逃命。这封信结果被保密局特工截获,李玉堂因此被捕。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钱大钧经过调查,认为李对他夫人的通共情况并不知情,于是按照《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知匪不报的条例判处李玉堂七年徒刑,继而增加为十五年徒刑。遗憾的是当蒋中正在批示这一判决时,竟然亲自在判决书上批了一个“耻”字,于是这位得到过青天白日勋章的抗日名将就这样被决定了最终命运。
1951年2月5日,李玉堂及其夫人陈伯兰同被押赴台北碧潭刑场执行死刑。李在临死前留有遗书一封,内言“我命已矣!但事与我无关。总统命令,已无申诉余地,我死后望有公论。我无对不起国家之事,国家如此对我,于国家何益?实为共匪所快。我不足惜,不过一生为国,如此下场,心有不甘耳!……和平后,葬我于徐州云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