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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简介 沈钧儒故居 沈钧儒纪念馆

山南慕北 2016-12-16
沈钧儒

沈钧儒
  沈钧儒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担任过国会议员、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等职位。他提倡新文化、新道德,说出了“堂上一笔朱,阶下千滴泪”等名言。
  沈钧儒简介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1963年6月11日卒于北京,清光绪时进士。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
  1909年夏,沈钧儒先生任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杭州师范大学前身)监督(校长)。
  1926年任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
  1928年后任上海法科大学(后改为上海法学院,1950年并入上海财经大学)教务长,并执行律师业务。
  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5年12月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发表宣言支持“一二·九”学生运动。
  1936年救国会又发表救国宣言,同年5月参与宋庆龄、马相伯等领导成立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11月与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入狱,坚贞不屈,8个月后即1937年7月才获释。
  1938年代表救国会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抗日战争时期,曾组织平民法律扶助会,为被迫害的人民、抗日军人家属及进步图书杂志义务辩护。还在汉口筹组抗日救亡总会。
  1941年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
  1946年1月代表民盟参加旧政治协商会议,为争取全国的和平民主而斗争。当国民党反动派撕毁旧政协决议,下令召开伪国民大会时,曾代表民盟发表声明,坚决反对伪国大。
  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反动派非法解散。
  1948年初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发表紧急声明,坚决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终于促使民盟走上革命道路。同年5月响应中共五一宣言,9月赴东北解放区。
  1949年春到北京,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
  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沈钧儒故居
  沈钧儒故居,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帮岸3号。1996年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8月29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居为清嘉庆年间建筑。现存大厅、吉门和堂楼。坐北朝南。大厅三间,通面宽13.7米,通进深11.3米;堂楼五间,通面宽23米,通进深10米。1908-1919年沈钧儒在此居住。
  沈钧儒纪念馆
  沈钧儒祖居在嘉兴南帮岸3号(嘉兴市环城南路),始建于清代嘉庆、道光年间,是为纪念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杰出的民主战士沈钧儒先生,利用沈钧儒故居改建而成。
  头门在抗战初期被毁,仪门在70年代即已破敝不堪。保存比较完整的是前厅、后楼和东西厢房。1998年按原样重建,并将祖居辟为“沈钧儒纪念馆”,江泽民题书匾额。现纪念馆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纪念馆前厅放置铜铸的沈钧儒坐像与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纪念馆题字。后楼陈列、展出的400多幅照片和100多件实物(生活用品等),以大量栩实、生动的实物图片史料,分七个部分从不同侧面真切地展示沈钧儒先生一生史迹,反映沈钧儒先生为祖国的独立、民主、和平、自由,不懈追求真理,矢志不移奋斗整整一生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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