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和刘禅的比较 两个官二代的优劣得失
彼岸花开 2016-12-16
曹丕
与曹操、司马昭一样,他俩也各自为现代汉语贡献了成语或俗语、歇后语:曹丕贡献了“煮豆燃萁”,刘禅贡献了“乐不思蜀”,而这俩成语都不是夸他们的。
我们这里暂且撇开《三国演义》拥刘反曹倾向及正统观念,单从个人修养与性格、才能方面论这俩“官二代”的优劣得失。
论个人才能和修养,曹丕完胜。能在激烈的兄弟相争中取胜,固然与其智囊分不开,但也可证明曹丕本人心智谋略出类拔萃。曹丕的文学才能早有公论:《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经典文献,其《燕歌行》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的七言诗。而刘禅这方面与曹丕有天壤之别。
曹丕的文才不同于其弟曹植。曹植是才思敏捷,词采华茂;曹丕诗作则都直率朴实得像是两人对话(“率皆鄙直如偶语”),说话贵人语迟,深思熟虑后才一字一顿慢慢道来,不追求先说抢答(“虑详而力缓,故不竞于先鸣”)。这样的人一看就是做大官的料。
曹丕自己有文化,也重视国家的文化工作。他提倡儒学,团结了包括建安七子在内的一大批文人。他把文章视为“不朽之盛事”,视为克服生命有限性的方式。而刘禅呢,他的一些诏书是不是他自己写的难说,而他治理下的蜀汉“国不置史,注记无官”,导致“行事多遗,灾异靡书”,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也说明他们家没文化底蕴。刘禅投降时向邓艾办交接,账目交代得清楚,那是刘备过去卖草鞋重视记账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刘备卖草鞋账目清楚,刘禅卖国也卖得账目清楚。
刘禅的有些缺点,该怪他爸:
首先,人家曹丕的爸爸本人就是大诗人、大文学家,而刘备本人缺乏文学才能。如果是和平年代,刘备可以教阿斗学编草席草鞋。战乱环境中,刘爸那点手艺就用不上了。
再者,刘禅脑子不是特别好使,与刘备当年在长坂坡摔孩子那一下恐怕也有些干系:尽管刘备胳膊长,摔的时候也不会特别用力,但总不是轻轻放在地上的吧?摔过之后,小阿斗是不是脑震荡了,当时没去医院检查。老刘这一动作使他为现代汉语留下个歇后语,同时也可能给孩子留下了点后遗症。
第三,刘备对培养下一代不如曹操重视。曹丕很小的时候,曹爸爸就给他请家庭教师,教他读“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学写诗作文、学骑马射箭。而刘备呢,一遇危难就把老婆孩子抛下,哪还顾得了给孩子请家庭教师?刘备疏于子女教育,当然有客观条件限制因素,也因他本人认识不到教育(特别是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
刘备文才不行,演技却是一流:他特别能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感受,喜怒不形于色;而需要时,又说哭就能哭出来。这种表演才能刘禅是不是被遗传了,可有两种解释。判断的分歧,主要来自下面一件事:
刘禅被俘后的一次宴会上,当司马昭问他是不是想念故国时,他回答:“此间乐,不思蜀”,从而留下个成语。在他起身上厕所时,他原来的臣属郤正跟出来偷偷提醒:“司马昭要是再问你这个问题,你就流着泪说:‘我祖坟在蜀地,所以无日无时不在思念故土。’这样司马昭就会放你回去了。”刘禅记下了。酒喝到微醉时,司马昭果然又问到这个问题。刘禅照着郤正的嘱咐回答了,但想哭却哭不出泪来,只好闭上眼。
司马昭说:“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郤正的话啊?”
刘禅惊得睁开眼说:“确实是他教我说的。”
惹得大家都笑了。司马昭因此喜欢刘禅的诚实,不再怀疑他有复国的念头。对此事,《三国演义》的看法是刘禅无能又无情,是个庸才无疑。依照此说,刘禅就没能继承刘备的演技:刘备绝不会哭不出眼泪。
也有人对此作相反解释,认为这是刘禅大智若愚,故意装傻、装无情。这样做,为的就是不让司马昭猜疑。若按此说,则刘禅的演技又超过了其父,达到更高境界。
但即使说刘禅演技高超,也不能说明他有多少治国才能。否则,何以最终做了亡国之君呢?何以后期那么宠信小人黄皓呢?
若说刘禅“傻人有傻福”,会更贴切些。他执政初期,碰上了有治国才能而又没有个人野心的贤相诸葛亮。他尊重乃至崇拜诸葛亮,应是出于真心:如果不是这位“相父”替他撑持,蜀汉恐怕早就亡国了。诸葛亮替他鞠躬尽瘁、南征北战,他乐得在后方享受安乐。
不要以为后主傻乎乎就一定善良,他杀起人来也够心狠手毒:大臣刘琰的妻子长得特别漂亮,有一次进宫去见皇后,皇后把刘妻留在宫中住了一个月。妻子回家后,刘琰怀疑她与后主私通,就把手下军士集合起来,把妻子绑了,让士兵拿鞋底抽打妻子的,抽了好几十下,打得妻子死去活来。刘禅闻听大怒,就命人把刘琰斩了。这醋坛子刘琰又窝囊又狠,最后赔了夫人又送命。
刘禅一生有诸多疑点:有没有被摔后遗症是其一,“乐不思蜀”真假难辨是其二,刘琰妻一案是其三。
刘禅的先后两任皇后都是张飞的女儿。小说没交代张飞女儿长得咋样,依据其父推测,应该是黑脸大眼睛。大眼不一定好看,何况很有可能性格也像张飞一样暴。恰巧刘妻又长得极其出色,又进宫一个月没回家,不由得刘琰不怀疑、不吃醋。但他忘了,他打自己妻子的脸,就等于打皇上的脸啊。刘琰被杀之后,刘妻是不是归了后主,无从查考。但刘禅对待比他弱小者时也非善茬,这是可以肯定的。
刘禅亡国而得善终,就他本人来说是件幸事,对成都人民也不是坏事,但对刘备、诸葛亮等人来说,这是极大的不幸:他们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就这么被自己的“红二代”给断送了!没便宜曹魏,却成全了司马氏家族。
刘禅随遇而安的性格,与其天性有关,也是从小的经历逐步磨练而成:在赵子龙浴血厮杀时,他能在其背上熟睡,这是天性;按一般人说,从小没了亲妈,随父亲颠沛流离,遇到这样的不幸,若无这种性格,大概会很痛苦。
他没有治国才能,倘若非要勉强做为,提出个什么口号或理念让大家为之折腾,他自己活得累,百姓也跟着遭罪。
敏感的曹丕大概活得比刘禅痛苦。文学家的气质使得曹丕天性多思善感。他很年轻时就总考虑生死的问题,在留传后世的《与吴质书》、《典论·论文》中屡屡发出生命短促之叹。但痛苦促使他对生命意义有更深层感悟,也使他获得创作灵感,留下不朽文章与诗篇。
作为个体生命来说,刘禅与曹丕都忠于自己的天性,做了自己能做和该做的事情。如果用小曹的标准要求小刘,小刘会很难受;让小曹像小刘那样过,他宁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