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饶漱石为什么没有平反?邓小平陈云阻挠?
山南慕北 2016-11-11
高岗饶漱石
高饶问题实质上是党内一次权力之争,同历史上朝朝代代宫廷斗争没有太大的区别。胜利者对失败者总是把罪责定得过重。更不会让失败者轻而易举翻案。高饶的问题也不例外。这是高饶问题为什么至今没有平反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意识形态,即观念上的误区。建国以后,党内外极“左”思想愈来愈严重。当年以思想定罪的事层出不穷,批评一个党支部书记就可能戴上反党的帽子而坐牢。因此,党内外反革命集团层出不穷。“反党”、“反革命”的帽子满天飞,非常容易戴在人们头上。“反党”、“路线斗争”用得太滥、而且非常不准确,党员自杀又被视为叛党。也可以成为罪状。这种观念一直禁锢着人们的思想。直到今天也不能说完全摆脱了。不少人们认为,不能用当代的观念去看待当时的高饶问题,高饶问题永远不可能平反。1978年,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使人民的思想得到了很大的解放。此后,虽然平反了党内外一大批冤假错案,高饶的问题也被重新提了出来,但当时人们的意识观念并没有多少改变,要想对高、饶问题作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是不可能的。
再一个原因仍是人为因素。党内这么大的问题,如果没有党的高层领导人发话,尽管是冤假错案都不可能平反。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关键人物是邓小平、陈云。而邓小平、陈云又是当年在与高、饶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人物。1980年,在拨乱反正中,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邓小平多次谈到高饶问题时说:“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采取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饶的斗争还是要肯定的”。“总之高饶的问题不揭露,不处理不成的,现在看来,处理也是正确的。但是,高岗究竟提出了一条什么路线,我看确实没有什么路线,所以究竟叫不叫路线斗争,也难说。”(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4页)。
对于小平同志的这些话,我想谈点个人看法:第一:“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采取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从解密的资料来看,似乎找不到高岗想把刘少奇同志推倒的依据,只有贬低刘少奇同志的言论。高岗并没有反对刘少奇去当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只是想让林彪去搞部长会议主席,取代周恩来。从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来看,无论背后或公开,高岗都有这个权利。就是有问题,也只是犯了自由主义。当年安子文未经中央授权,就擅自草拟中央政治局和各部委办负责人名单,也只是受到当面警告处分。按说,安子文的问题要比高岗严重得多。退一万步说,高岗就是反对刘少奇,能不能就说是反党?我看值得商榷推敲。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真正被打倒了。而真正要打倒刘少奇的却是毛泽东。难道毛泽东也是反党?第二:“高岗究竟提出了一条什么路线,我看确实没有。”这话确实是实事求是的,但以前却都是说路线斗争,又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对高饶的问题不是实事求是的。第三:作为第二代党的领导核心说了“要肯定”,这个反那里还平得了?再说,这时“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案”也未复查出结果。饶漱石还有所谓“内奸”、“反革命”的罪名。1981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开始对潘汉年、扬帆案进行全面的复查。1982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的红头文件。作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潘汉年、扬帆先后平反昭雪。事实证明,这个反革命集团不存在。但饶漱石问题中央却没作复查结论。为此,1982年8月13日,饶漱石的原秘书陈麟章给陈云同志写过一封信,信的内容大致是:鉴于潘汉年,扬帆已经平反,过去认定那个饶、潘、扬反革命集团自然不能成立,饶漱石此前在党内外担任过重要职务,将来写党史是免不了要提及的人物,他究竟是不是反革命分子,有必要实事求是地弄清楚,而且完全有条件弄清楚,无论对后人还是对饶漱石的亲人都有必要把所有事件弄清楚,并建议中央责成有关部门,对饶漱石一案进行复查,尽快作出结论。陈云有没有收到这封信,如何处理这封信不得而知,但后来没有回音。1986年8月,中央在出版《毛泽东著作》两卷本时,在第436条注释中写道:饶漱石在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其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这段经过中央同意的注释发表,说明了中央用特殊方式,单独为饶漱石的被“错定为内奸”,“犯有反革命罪”平了反。只是这种特殊方式没有多少人知道。1989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务工作大词典》出版。在“重要事件”一章中有“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的条目。用以取代以往一直认定的“高饶反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