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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为什么要严打?严打的典型案件

浅草 2016-10-10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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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严打的背景是文革结束以后,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当时治安形势严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甚为嚣张,社会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接连发生……当年2月,“东北二王”王宗坊和王宗玮兄弟,持枪亡命,举国震惊。5月,卓长仁劫民航客机飞逃韩国。此前的北海公园事件、上海控江路事件等,也都造成了广泛的负面影响。
  总之那是大案交错的一年。
  更深的背景是“文革”后治安形势的恶化。上世纪80年代初,数量庞大的知青返城,大批人成为待业青年,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1978年,全国治安与刑事案件立案53万起,1981年这个数字蹿升至89万起。
  1983年7月19日,邓小平向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指出:“对于当前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判决和执行,要从重,从快;严打就是要加强党的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
  当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正式揭开了声势浩大的83严打,运动持续了三年之久。
  “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采取的严打刑事政策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向南都记者分析,“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面临的社会问题几乎与西方国家一样:高犯罪率、公众犯罪恐惧感日趋强烈。在此意义上讲,中国与西方一些国家所面临的社会现实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汪明亮认为,“严打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决定严打与否的不是政权形式,而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方面的条件。”
  延伸阅读:
  严打的负面影响:
  在当时那一时期,严打是必要的,但也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按毛泽东的话叫“除草必伤苗”)。有的地方为了凑数把一些本来罪不该死的人也给枪毙了,在那个时期,哪个地方枪毙的人越多就说明严打工作做的越好,会得到表彰和奖励;严打期间公检法办案也是出奇的快,有些人从被抓到枪毙也就几天的时间,可谓从重从快。许多冤死鬼生前根本就没有机会为自己申辩,只能到地下向阎王爷申冤了,更不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女青年因为多交了几男朋友就被以流氓罪被抓被毙。
  典型案件:
  1983年9月,朱老总年仅25岁的亲孙子朱国华,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终审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1983年严打中,朱国华以流氓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称,朱国华强奸妇女8人,强奸未遂4人,玩弄妇女7人,猥亵6人。处决朱国华体现了“政府打击犯罪,绝不手软”,是安抚民意的个案。
  陈光中回忆,“朱国华对女性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听说他不断换女朋友,但从没见他带过一个女孩子到单位来。”
  朱国华案中一名女性被告人为李瑞,被控告时43岁,为河北省中捷友谊农场第四服装厂聘请的服装设计师。判决书称李瑞在1981年间先后与多名男性“乱搞两性关系”。其被以流氓罪判处无期徒刑。
  那时代的笑话:
  宣判人员几乎用喊叫的嗓音"判处乄乄死刑,立即执行!"人犯便被拖到一边,扣紧脖子上的绳子。胸前的姓名被"唰,唰"打了大红杈,紧接着一块上大下小的亡命牌从脖子上挿下。宣判员继续宣判:"……判处死刑……"突然觉得口干舌噪喊不出来,揣杯喝水一下呛的大声咳嗽,下面一个罪犯恐惧地睁大眼睛绝望地等待着。片刻,宣判员恢复了平静,补充一句:"缓期两年执行!"那个犯人一头栽下,晕了过去,台下一片哄笑声。
关键词: 1983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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