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记住一个失败者项羽 项羽为何能成为众人的英雄
彼岸花开 2016-09-30
项羽影视剧形象
项羽失败了,未受到亲人责怪,也未遭敌人嘲笑,不管亲人还是敌人,对这个失败者都是敬重的。为什么呢?就因为项羽是性情中人,有情有义,大恨大爱。或者说,与城府很深的刘邦相比,项羽彻底是透明的。
项羽不只是敢想敢干的浪子,更是敢作敢当的赤子啊。他表面上强硬,心其实很软的,譬如在鸿门宴上放走了对手刘邦,譬如誓死也不愿过江东。他的失败乃至他的死,都是由于心太软(即所谓“妇人之仁”)而造成的。至少,心太软为他最终的失败埋下了隐患。即使这样,他也不后悔。不仅不回头,也不后悔。他宁愿相信此乃“天要亡我”,也不责怪自己的心软,也不检讨因为心软而犯下的错误。他觉得就该那么做。宁愿承受心太软造成损失,也不希罕无情无义所能获得的利益。用现代的话来说:项羽有点认死理,项羽有点一根筋。
可中国人还是喜欢这个心太软的男人,喜欢这个一根筋的英雄;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事情,项羽偏偏做不到。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事情,项羽偏偏能做到。如果没有一点超人的品质、另类的精神,即使胜利了,成为王者,人们也不见得真把他当成英雄。英雄是什么?英雄要有可歌可泣的事迹,要让人歌颂,让人哭泣。
项羽心很软,骨头却很硬的。项羽重情义,甚至置之于生死之上。项羽爱宝马、爱虞姬、爱故乡,乃至爱惜自己的羽毛、爱护自己的形象,都说明他内心有阳光,即使失败了,也是一个很阳光的失败者。他信守诺言、遵照道义,讲究规则,不仅在乎别人的看法,自己心里就有一道关。
凡此种种,注定了他在尔虞我诈的政治斗争中会成为牺牲品,他却无怨无悔。用一句“天要亡我”来轻描淡写,既不追悔自己心太软,也不责怪别人心太硬。他失败了,却认命。他输了,却输得起,输得光明磊落。输得起的人也是英雄啊。比赢得起的人更配称作英雄啊。因为赢得起的人不见得输得起呢。不信就试试?
项羽爱面子,总比不要脸要好吧?
项羽的心软或“妇人之仁”,总比无情无义、铁石心肠要好吧?要更有人味吧?
项羽遵守游戏规则,总比把人生与政治彻底当作无规则游戏要好吧?那天下不更乱了吗?那不是在给乱了的天下添乱吗?
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愧对故乡人,总比“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要好吧?项羽的心太软,说明他还是有良心的。没有良心的胜利者,或者说靠出卖良心、抛弃良心获得的胜利,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光荣,顶多是制造了一个假英雄。离可歌可泣相距十万八千里。
项羽的心软,不仅让他的故乡人心软,更让后人心软。在中国历史上林林总总的真假英雄中,作为失败者的项羽,反而引起更多的人同情。霸王别姬,那场生死离别似乎至今也未结束。人们不只为项羽的失败叹息,更为他的多情而生敬意。于是,中国又多了一个俗话,简直像为项羽量身订做的:无情未必真豪杰,多情如何不丈夫?
是啊,项羽要是无情无义,他就不是项羽了。项羽要是无情无义,哪会有人为他的失败而叹息,为他的生离死别而伤心?项羽要是无情无义,人们顶多会把他当作一个土霸王来看待,怎么可能把他视为真英雄呢?那些想成为英雄的人要记住啰,胜负乃兵家常事,而情义无价,情义才决定一个人终极意义上的成败。
在不敢回家的人里面,项羽是最著名的。他不怕死,偏偏在故乡面前流露出胆怯。没有谁挡住他回家的路,他自己把自己挡住了:“无颜见江东父老。”失败的英雄,在敌人面前没有脸红,偏偏在故乡的亲人面前脸红了。正因为如此,他失败了,仍然是英雄。失败可以跟胜利一样伟大,一样感人。
那伟大的失败,使我记住了项羽,并且记住了项羽的故乡。项羽的故乡是江东。他与故乡只隔着一条乌江,他没有跨过去,而选择了背对故乡死去,在最后一次冲锋之后倒下。谁说项羽输得一干二净,他直到死,心里还是有故乡的。再也不愿后退半步。以失败的形象还乡,简直比死还难受。项羽不想给故乡带去耻辱。在故乡面前的胆怯,其实也是一种勇敢,项羽勇敢地死在家门外,死在与故乡一江之隔的战场,独自承担失败的代价。这反而增加了故乡的光荣:江东,江东,培养出的果然是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
项羽此举,不仅让天下的男人敬仰,也使女人佩服。女诗人李清照专门写过一首赞美诗:“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我一遍又一遍念着。念起来真过瘾啊。
知道大家为什么忘不掉项羽了吧?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赞赏一个失败者吧?因为这个失败者直到死,心里还是有爱的。这个失败者已经不爱自己了,却还是爱故乡的。爱故乡的人,必定会赢得故乡的爱。项羽确实输了,输给了刘邦,但项羽分明又赢了。
项羽失去了江山,并没有失去故乡,失去故乡的爱。项羽没有得到胜利,这并不可耻,他不愿自己的挫败连累故乡,把苦果一个人吞下了,虽败犹荣。家门口的那条乌江,就是因项羽而出名的。
项羽骑着故乡的马,带着故乡的子弟兵,打天下,原本想给故乡争光的,原本为了衣锦还乡的。可惜,回不去了。回去了也没多大意思。他只能告别。告别从故乡带来的乌骓马,是在告别故乡。告别从故乡带来的女人虞姬,是在告别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