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周恩来总理,邓颖超着实不容易,要做到面面俱到谈何容易。“文化大革命”期间,她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协助周恩来同志保护了党内外一大批干部和知名人士,对
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
邓颖超:总理夫人不好当
邓大姐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她很坦率地认为她的工作是党分配的,不是因为周恩来的关系人家才要选她的。但是,对于周总理生前的种种考虑,邓大姐也能十分理解,从性格上说她也不是那类看重名誉地位的人。“遇事我是非常谨慎的,这你可能有感觉的。”邓大姐笑着说,“我做了名人之妻,有时也要有点委屈嘛。”
一位伟人的身影太高大了,自然就会遮挡住与他互为伴侣的另一位杰出人物的光辉。对于周恩来和邓颖超夫妇来说,就属于这种情况。
中共“九大”后,
毛泽东的夫人江青、林彪的夫人叶群都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其实,论资历、论能力、论贡献、论威望,身为周恩来夫人的邓大姐哪一点都不在她们之下,以她的才干和资历,担任党和国家的高职本来应该是顺理成章。但是,在周恩来生前的岁月里,邓颖超一直都保持着低调,除了在全国妇联担任一些领导工作,她几乎没出任过任何国家要职。为了支持周恩来的工作,邓颖超在解放后的几十年里做了很多物质上和职务上的牺牲。
我在邓大姐身边几十年,对她的性格和能力都十分熟悉。邓大姐是那种不追求名利地位的共产党人,尤其是同周总理共同生活的几十年中,常常为了大局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
1976年12月,邓大姐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整天处于文件多、开会多、外宾多的“三多”状态。但此时的她,似乎全身的能量都被调动起来,常常工作起来就忘了休息。看到邓大姐如此高龄还能这样精力充沛地工作,我常常想,以邓大姐这样的资历和经验,解放后这么多年都没有担任国家的高职,这对国家来说是否也算一种损失呢?
后来我听说,早在1975年周总理在世时党中央和
毛主席就批示过让她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可周总理不同意,就把这事儿给压了下来。我不知道这话是否当真,有一次就同邓大姐说起来。邓大姐可能早就知道这件事,她听后平静地说:“恩来这样做,我很理解,那时不让我上是对的。如果恩来在的话,他一定不会让我担任副委员长的。”确实,作为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妻子,如果邓大姐那时就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可能也很难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想来周总理当时也是有很多考虑,才不同意邓大姐出任高职的。
“当总理的夫人其实很难。”那次我和邓大姐聊天,她深有感触地对我说。邓大姐还告诉我,周总理同她有个君子协议:两个人不能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因为这个协议,解放初期,很多人要求邓大姐出任政务院政务委员职务,周总理就没让她上。不仅如此,在很多场合,周总理也尽量“压低”邓大姐,使她在物质上和职务上做出了很大的牺牲。邓大姐回忆说:“定工资时,蔡大姐定为三级,我按部级也该定五级,可报到他那里给划为六级;国庆10周年定上天安门的名单,他看到有我的名字又给划掉了;恢复全国妇联时,他也不同意我上。就是因为我是他的妻子,他一直压低我。”
作为共和国总理的妻子,邓大姐的委屈其实并不少,比如,她陪周总理去外地工作,因为没有个人的工作安排,她便自己交房费,连服务员的费用都自己付。邓大姐也不像其他一些国家领导人的夫人经常出现在交际场合,她很少陪周总理外出,就是有时因公陪同出去也要向组织写报告,经过批准才去。多少年来,邓大姐处处谨慎,总是尽量避免给周总理的工作带来麻烦。
在西花厅,邓大姐将自己的位置摆得恰如其分,凡是周总理的“三保”(保工作、保健康、保安全)工作需要邓大姐做的事,邓大姐都是以家属和党员的身份配合做好;如果确实需要我们做什么事,她也总是用民主的态度和商量的口气提出要求。
一般的人认为,凡是周总理知道的事,邓大姐也一定会知道,其实不然。周总理去世后,有一次一位同志和邓大姐说话时提到一件事,邓大姐听后一脸狐疑。那人惊奇地说:“怎么?邓大姐你不知道呀?”邓大姐说:“你们别以为恩来知道的事我全知道,没有那么回事。”
从生活上,邓大姐对周总理的照顾比较多一些。为了不让周总理分心,身为总理妻子的邓大姐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处理好亲属间的事。周总理的亲属比较多,邓大姐主动承担起照顾周家亲属的任务。从建国以后,周总理和邓大姐就开始用工资的结余部分资助周家亲属的生活并接济他们来北京治病,直到周总理去世后多年,邓大姐还一直管着他们。在接济周家亲属这个问题上,邓大姐从不让周总理操心,总是慷慨解囊。邓大姐说,这是为国家减轻负担,要是不安排好这些人的生活,也会给周总理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作为总理夫人,这也是她要尽到的责任。
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邓大姐摆脱了“总理夫人”的束缚,她尽自己的所能努力工作,在四年的任期里干得相当出色。
邓颖超1992年7月10日与世长辞,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她写的下列同志是:
杨德中、李琦、赵玮、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她嘱托他们“组成小组”,“请杨德中负责主持”,“赵玮协助”,然后请这个小组在她病危和谢世时办理相关事宜。
这6个人都是干什么的呢?杨德中当时是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共中央委员;李琦曾在总理办公室工作过,后来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副主任;赵玮是邓颖超多年秘书;张佐良先后做过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保健医生和警卫秘书;周秉德是她的亲属,即周恩来三弟周同宇的长女,时任《华声报》副社长。
邓颖超要他们:“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免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第二条:“我得病的时候,或我临死的时候,千万不要抢救,那时候抢救没有什么意义,只能延续那么一两天的生命,搞得医生和病人都痛苦。我看报纸上说美国有一个安乐死医院,人老了,该办的事都办完了,就可安静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看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可是,当邓颖超大姐病危时,能有哪一级组织和哪一个人敢于出面拍板,来实现她的遗嘱呢?没有,当时没有一个人敢出面拍板照她遗嘱去做。
1991年7月27日,邓颖超因高烧肺炎住进了北京医院。在这之前,她进食已非常困难,生命垂危,她要求不要抢救了,可是没有哪一位领导和医生肯这样做!别说她是一位对中国革命有巨大贡献的老人,就是一位普通百姓,当她病危时,岂能眼睁睁地看她死去。特别是负责她病情的主治医生更是信心百倍,决心尽最大努力抢救这位老人。
曾为周恩来做过多次手术的著名外科专家吴蔚然大夫,首先提出要为邓大姐“造一个胃漏”,即在胃上打一个口,这样可保证她能延续一至两年以上的生命。
中央政治局当然同意了他的治疗方案,于是,于1991年8月1日下午,由吴蔚然大夫主刀,为邓大姐实行了“胃漏”手术,手术结果非常成功,于是延续了邓大姐一年多的生命。但是,1992年7月1日,邓颖超病情再度告危,专家们再次紧急会诊,然而已无力回天。就这样,她至死也未能实现她生前亲笔写的遗嘱——安乐死。她希望自己能做一名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可惜她未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