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首辅张居正简介 张居正改革内容是什么
新之助 2016-01-29
张居正
张居正简介
张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汉族,幼名张白圭。江陵人,时人又称张江陵。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
张居正5岁识字,7岁能通六经大义,12岁考中秀才,13岁时就参加了乡试,16岁中举人。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23岁的张居正考中进士。1567年(隆庆元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万历皇帝登基后,张居正代高拱为首辅。当时明神宗朱翊钧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
张居正在任内阁首辅10年中,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 至四百余万"。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为之肃然。
1582年(万历十年)7月9日(六月二十)卒,年五十八,赠上柱国,谥文忠(后均被褫夺),张居正也是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大臣。为万历所忌,去世后被抄家,至明熹宗天启二年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
张居正改革
明朝中叶,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突出的表现是皇族、王公、勋戚、宦官利用政治特权,以投献、请乞、夺买等手段,大量占夺土地。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进一步加剧,租种官田的农民生活极苦。有“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和“为田追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民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的歌谣,农民产去税存和田居富室、粮坐下户的情况多所发生。
明中期后,政府的财政危机逐渐加重。洪武年间, 夏秋二税米2473万石,麦471万石。到正德初年,土地集中,赋役不均,人口流移,地方买嘱书吏,隐匿赋税,政府每年公征米2216万石,麦462万余石。嘉靖后,税收更降到米1822万余石,麦462万余石。但政府的支出却与日俱增。特别是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俺答汗进逼北京,政府因添兵设饷,军费大增。据户部统计,嘉靖三十年,各边饷银达525万两,修边、赈济等所需又800余万两,两项合计约1300万余两。而正税、加派、余盐贩卖,加上其他搜刮,总共才900余万两。隆庆元年(1567年)底户部统计,太仓仅存银130万两,而应支官军俸银135万、边饷银236万、补发年例银182万,三项通计总支出银需553万两。以当时的现银当之,只够3个月的开支。京仓存粮也只是够支在京的官军月粮的两年余。明王朝的财政拮据到了可怕的地步。蒙古、女真时常入寇边塞,在南方,叛乱时作。黄河屡次决口,动辄漂县数十。
张居正指出当时存在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张居正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改革。
张居正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 最后明神宗批准了请求。
为了防御蒙古鞑靼入寇边关,张居正派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使北方暂免于战争破坏,农业生产有所发展。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又以俺达汗为中介,代表明朝与西藏黄教首领达赖三世(索南坚错)建立了通好和封贡关系。在广东地方,先后任殷正茂和凌云翼为两广军备提督,先后领兵剿灭了广东惠州府的蓝一清、赖元爵,潮州府的林道乾、林凤、诸良宝和琼州府的李茂等叛乱分子,岭表悉定。这对安定各地人民的生活和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居正还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寨,修整兵船,严申海禁。在他当政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明廷的“南倭北虏”的边患。
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在万历九年(1581)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一条鞭法”,又称“条编法”,其主要内容有: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中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推荐、起用先前总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并兼治运河。潘季驯在治河中贯串了“筑堤束沙,以水攻沙”的原则,很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万历七年二月,河工告成,河、淮分流。计费不足50万两,为工部节省资金24万两。徐州、淮安之间800余里的长堤平等蜿蜒,河水安流其间。因而,“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黄河得到治理,漕船也可直达北京,“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矣”。
经过这次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十分腐败的明朝政治有了转机。
但是改革不免触动了相当数量的官僚、缙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对抗。再者,历史积弊太深、太顽,已是积重难返。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积劳成疾,迅即病死,反对派立即群起攻讦。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张居正的长子张敬修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当然也遭到破坏,刚刚有一点转机的明朝政治又走了下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