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多舛 苏轼的“被贬人生”
秋恋 2015-08-10
苏轼
苏轼独立见解和独立人格依然故我,又不赞同司马光全盘否定王安石的新法。于是他又不得司马光派的赏识,不曾飞黄腾达。又过了数年,司马光派失势,苏轼却被认定为司马光派,又被贬官。司马光执政时宋哲宗的年号是“元祐”年号,这一时期的官员被称为“元祐党人”,被打入“另册”,苏轼自然也在册中。此后苏轼被一贬再贬,直到贬到遥远的海南岛。好在宋朝不杀文士,所以苏轼也只是被一贬再贬,而没有削职为民,更没有被杀。官小了,俸禄低了,但温饱还是有保证的。
乌台诗案这一巨大打击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新党们非要置苏轼于死地不可。救援活动也在朝野同时展开,不但与苏轼政见相同的许多元老纷纷上书,连一些变法派的有识之士也劝谏神宗不要杀苏轼。王安石当时退休金陵,也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这场诗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得到从轻发落,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时期在太祖赵匡胤年间既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市)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而此时苏轼经此一役已变得心灰意冷,苏轼到任后,心情郁闷,曾多次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览,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作,以此来寄托他谪居时的思想感情。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元祐六年八月调往颍州任知州、元祐七年(1092年)二月任扬州知州、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任定州知州。元祐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执政,新党再度执政,绍圣元年(1094年)六月,别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阳(今广东惠州市)。绍圣四年(1097年),年已62岁的苏轼被一叶孤舟送到了徼边荒凉之地海南岛儋州(今海南儋县)。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
苏轼无论被贬到哪里,都仍然忘不了、放不下自己的文学生活,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写作。每到一地,都留下了优秀的篇章。在山东密州,写下了《密州出猎》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写下了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被称为中秋节的绝唱;在赤壁,写下了气势磅礴的《念奴娇·大江东去》和前后《赤壁赋》;在黄州、在琼州,也都风流倜傥有遗篇。虽然其中也流露出“人生如梦”的低迷,但主旋律乐观向上,倾注了他对生活的热爱。
所以他也才被列入了诗词的“豪放”一派。不仅如此,他每到一处,都不凑合地过日子,“食不可无鱼,居不可无竹”,尽量把自己安排得舒适一些,为自己盖自己设计的房子。也“入乡随俗”地享用当地的特产。如在惠州,当地出产荔枝,他就“日啖荔枝三百颗”,让自己活得有滋有味。给有的人,处在这样的一贬再贬的背井离乡中,还不知道怎么怨天尤人、痛不欲生呢,可苏轼,无论多么颠沛漂泊,都保持着一种好心情,乐观、潇洒、豁达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