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史上第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
秋恋 2015-07-31
古代刑罚多种多样,其中有骇人听闻的满清十大酷刑等。其中有一项叫肉刑的惩罚是至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然而时代在进步,肉刑也随之废除,那么第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是谁?
第一个废除肉刑的是汉文帝。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中国在世界上率先废除了肉刑(改用笞刑(打竹板)代替肉刑),与肉刑一同废除的还有秦朝的“连坐”罪。这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肉刑本是奴隶制的刑罚,它在汉初之所以仍被采用,是秦朝奴隶制残余在刑罚制度上的反映。汉文帝废除肉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使汉初的刑罚由野蛮残酷变得相对文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更有利于“文景之治”的顺利实施。
由于缇索上书救父,使汉文帝大动悲悯情怀,而废除了断肢体、在肌肤上刻字的“肉刑”和连坐亲属的法律,汉文帝的这一改革使汉初法治精神,跃升到一崭新的境界。
废除肉刑的经过
缇萦救父感化了汉文帝。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很有名气。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汉文帝为何要废除肉刑
汉文帝刘恒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母子俩在朝廷受尽了冷落的遭遇,薄太后教子有方,总是循循善诱的教育汉文帝。刘恒在刘邦众多儿子中因祸得福算是幸运的,为什么呢?刘邦共有八个儿子,吕后仅生了一个,即汉惠帝刘盈。在惠帝去世后,吕后为了使自己长期掌握政权,对刘邦其他的儿子们大开杀戒,吕后共害死刘邦四个儿子。刘邦的大儿子刘肥最后未被陷害,得以善终。吕后最后死时,刘邦的八个儿子只剩下了刘恒和刘长。
在刘邦的众子中,刘恒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个,这和他的母亲有关。母亲薄姬原是项羽所封魏国王宫的宫女,在刘邦打败魏国后,将许多宫女选进自己的后宫,后来刘邦便和薄姬生了文帝刘恒。但刘恒出生后,薄姬却遭到刘邦的冷落,地位一直是“姬”,没有升到“夫人”,所以,文帝刘恒从小做事小心,从不惹是生非,给大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在刘恒八岁时,三十多位大臣共同保举他做了代王。虽然地位没其他王子那样显赫,但这恰好帮文帝躲过了吕后的迫害,幸运地活下来,后来又幸运地登上了皇位。
汉文帝在代国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深知老百姓的疾苦。薄姬带着当时年仅八岁的儿子刘恒(汉文帝),北上酷寒荒凉的代国,十多年在边地饱尝艰苦,忧患中成长的岁月,深知骨肉亲情的可贵,更亲身体验过民间疾苦的情状。
如今贵为天子,仍然时时以临深履薄的心情,戒慎恐惧的态度,小心翼翼地使用君权治理国家。文帝阅罢书状,再看着眼前这个凄苦无助的小女子,不就是当年自己仓惶离京时的化身吗?又想到如此娇弱的女子,为了营救父亲,竟然冒死上书,这种胆识与孝心着实令人感动,于是当面赦免了她父亲的刑罪,第二天就下了一道诏书:
“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肽,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淳于意既蒙赦免罪刑,真是喜出望外,父女双双望阙叩谢恩典以后,便欢天喜地相偕返回临淄,从此痛改矜持作风,专心济世救人。
汉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废除肉刑,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进步,是刑罚制度从野蛮残酷向相对文明过渡的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缇萦上书救父不仅成为中国孝道的典范,而且对于推动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
什么是肉刑
肉刑,指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残害肉体的刑罚,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今泛指对受审者肉体上的处罚。
广义的肉刑,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起源于“杀人者死,伤人者创”的原始同态复仇论。至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有三典五刑之说,秦及汉初相沿不改。
狭义上的则指死刑以外的其他刑罚。以其侵刻肌肤、残害人体,故名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