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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津美治郎】梅津美治郎简介_梅津美治郎何梅协定

梅津美治郎

人物简介
  梅津美治郎(Umezu Yoshijiro,),日本大分县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在任时间最长的关东军司令和末任参谋总长,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和对外扩张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侵华战争的罪魁之一。曾逼迫何应钦签署《何梅协定》。梅津美治郎是个学究型的军人,大多是出任军事研究及驻外武官等职务。未参加一战,但在二战中臭名昭著。在5年担任关东军司令期间,大肆压榨并屠杀中国东北地区的人民,同时策划对苏联开战,并签署了扩建七三一部队的命令。1948年11月,梅津以甲级战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人物生平
  明治30年(1897年)9月,十五岁的梅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熊本陆军地方幼年学校,三年之后又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明治35年(1902年)6月-自陆军中央小学毕业。
  明治36年(1903年)11月30日-自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毕业排名7号)、步兵科毕业。
  明治37年(1904年)2月12日-少尉就任。步兵第一联队付。
  明治38年(1905年)6月30日-晋升为中尉。
  明治39年(1906年)4月-梅津得到每年350元终身年金和一枚获得五级金鵄勋章。
  明治41年(1908年)梅津考入陆军大学。
  明治44年(1911年)11月-自陆军大学毕业(毕业成绩是第23期之首)。
  明治45年(1912年)3月25日-晋升为大尉。步兵第一联队连长。
  大正7年(1918年)6月1日-升为少佐。
  大正11年(1922年)2月8日-升为中佐。
  大正13年(1924年)12月15日-升为大佐。任步兵第三联队长。
  大正15年(1926年)12月1日-参谋总部编制动员课长。
  昭和3年(1928年)8月10日-陆军省军务局军事课长。
  昭和5年(1930年)8月1日-升为陆军少将。任步兵第1旅长。
  昭和6年(1931年)8月1日-任参谋本部总务部长。
  昭和8年(1933年)11月1日-任驻瑞士使馆副武官。
  昭和9年(1934年)3月5日-被任命为支那驻屯军司令官。
  昭和9年(1934年)8月1日-升为陆军中将。
  昭和10年(1935年)8月1日-第2师团长。
  昭和11年(1936年)3月23日-陆军次官。
  昭和13年(1938年)5月30日-第1军司令官。
  昭和14年(1939年)9月7日-任关东军司令兼特命全权大使。
  昭和15年(1940年)8月1日-升为陆军大将。
  昭和17年(1942年)10月1日-关东军总司令。
  昭和19年(1944年)7月18日-参谋总长。
  昭和20年(1945年)9月2日-作为全权代表出席投降签字仪式。
  昭和20年(1945年)10月15日-军事参议。
  昭和20年(1945年)11月30日-被编入预备役。
  昭和20年(1945年)9月-苏联以梅津担任关东军司令官达五年之久,阴谋对苏战备为由把他和驻苏大使重光葵逮捕,并被关进巢鸭监狱。
  昭和21年(1946年)5月3日-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梅拒不认罪。
  昭和23年(1948年)11月20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判处梅津无期徒刑。
  昭和23年(1948年)12月-梅津美治郎于住进同爱医院。
  昭和24年(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昭和53年(1978年)梅津美治郎的灵位与其他甲级战犯一起被供奉在靖国神社。
  
梅津美治郎《何梅协定》
  为了实现侵吞华北进而独霸中国的既定国策,日本军部与关东军利用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着手全面实施分离华北,将华北变为“第二个满洲国”。但由于准备不充分,日本采取了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在经济上加紧掠夺华北资源,在政治上制造分裂,策动华北五省(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绥远)“防共自治运动”,通过华北政权特殊化的方式,达到占有华北的目的。
  1935年5月2日夜和3日凌晨,天津日租界汉奸报《国权》社长胡恩溥、《振报》社长白逾桓相继被杀。日本指责此系国民党所为,是排日行为,向国民政府北平分会施加压力。与此同时,1935年5月15日,在热河南部活动的抗日义勇军孙永勤部受到日本军的追击退入长城以南的“非武装区”,5月20日,关东军越过长城,在与国民党军夹攻下消灭了这支抗日武装。日本指责中方破坏《塘沽协定》,由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隆于5月29日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交涉。这就是所谓“河北事件”。日本利用这一事件,在武力恫吓下,强迫国民党政府接受日本提出各种要求。国民党政府概为应允。
  但是,日本侵略者对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承诺并不满足,逼使中方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1935年6月11日,日本方面将一份由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送到北平军分会,要求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美治郎。
  在《塘沽协定》签订后,日军又制造事端,想使整个华北“特殊化”。1935年5月2日晚,由日本陆军特务机关资助的天津《国权报》社长胡恩溥在天津日本租界内被刺身亡。1935年5月3日凌晨,另一个与日本有关系的天津《振报》社长兼伪“满洲国中央通讯社”记者白逾桓亦在日租界内被刺杀。1935年5月29日,已任华北驻屯军参谋长的酒井隆放出话来,称二人之死是国民党蓝衣社所为(日本战败后,酒井隆供认二人之死是其策划的)。
  1935年6月9日,酒井隆约见何应钦,就胡、白被杀事件,向何应钦递交了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拟订的“备忘录”,要求国民政府宪兵第三团、军委会政训处等撤出华北。以上机构都是蒋介石为加强对华北的控制而设,阻碍了日本使华北脱离国民政府而实行“自治”的阴谋,因此为日军嫉恨。酒井隆还要求国民党中央军撤出河北,并罢免对日本态度强硬的河北省主席于学忠。事关重大,何应钦忙向蒋介石报告,并在此后第13天,分4次与酒井隆当面交涉。1935年6月10日,何应钦第4次与酒井隆面谈协商此事时,酒井隆又使出流氓无赖的手段,他把鞋子脱掉,放到谈判桌上,然后盘腿坐在椅子上,并不时地用佩刀敲打桌子,要求何应钦按照日方拟订的条约签字。何应钦没有应允,酒井隆竟大发脾气,骂骂咧咧地出了门,没走几步,即解开裤带,不避周围众人,当院小便起来,弄得何应钦哭笑不得。
  何应钦为避免日方的纠缠,于1935年6月13日回南京向国民政府汇报,经蒋介石授意,在与日方多次秘密会商后,何应钦于7月6日正式复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对“所提各事均承诺之”。何、梅二人往来的备忘录和复函就是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
  《何梅协定》的主要影响是:取消国民党在河北及平津的党部;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中央军和宪兵第三团;政府接二连三地与日本签订出卖主权的协定,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义愤。张学良杨虎城于1936年12月12日上午为西安事变向全国发出通电即说:“东北沦亡,时逾五载,国权凌夷、疆土日蹙,《淞沪协定》,屈辱于前,《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继之于后。凡属国人,无不痛心。””何香凝义愤填膺,随即派人把自己的一条旧裙子与续范亭的一副对联装进一个包裹送给蒋介石,她在裙子上题了一首诗并有落款:“枉自称男儿,甘受倭奴气。不战送山河,万世同羞耻。吾侪妇女们,愿赴沙场死。将我巾帼裳,换你征衣去!”这首诗愤怒地抨击了蒋介石不抗日的卖国行径,并表示了自己愿作巾帼英雄奔赴抗日前线的决心。包裹中附寄的续范亭的对联为:“井底孤蛙小天小地自高自大,厕中怪石不中不正又臭又顽。”
  
人物评价
  他在日本军界被认为是一个手腕灵活、精明强干的将军,从他的经历也可看出,梅津美治郎一直是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的。一些历史学家对他的评价是:“个子不高,表面上态度和蔼,毫无傲慢之气,而且用语也给人以谦恭文雅的感觉。但此人事实上表里不一,着实是个人面兽心的人。如不着军装,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他就是统帅着百万侵华日军的大将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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