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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与弼】吴与弼简介_吴与弼的思想主张

吴与弼

人物简介   吴与弼出生江西崇仁,是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诗人、学者,被誉为《崇仁学案》的第一人,在明代思想界有着重要地位。吴与弼出身书香世家,在文学、天文、律历、医卜等方面都有研究,后无意仕途,决心回乡讲学,将程朱理学发扬光大。吴与弼是崇仁学派创立者,著有《日录》等作品,于公元1469年病故家中。

人物生平
  书香门第
  吴与弼的先祖吴兢为唐朝汴州人,唐睿宗时为朝廷议大夫。吴兢的七世孙吴宣,迁居抚州。吴与弼的高祖吴景南,擅长诗赋,元代理学大儒吴澄曾为其诗集作序。曾祖吴审,“博学、诗藻清丽”。祖父吴泾,迁居崇仁。父亲吴溥,官到国子监司业,著有《古崖集》。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对吴与弼的教育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
  潜心求学
  吴与弼六岁入学,七岁学对句,八、九岁在乡学读书时,即已崭露头角,对文学、天文、律历、医卜均有所学。十六岁学诗赋,十八岁习以科举之业。业永乐已丑年,他年方十九,赴京侍奉时任国子监司业的父亲,得拜明代“三杨”之一的冼马杨溥为师。其时,在其父任所获读朱熹所编之《伊洛渊源录》,自谓“睹道统一脉之传”,“于是思自奋励,窃慕向焉,而尽焚当时举子文字,誓必至乎圣贤而后已”。谢绝与人交往,独处小楼二年,专心攻读《四书》、《五经》和洛学(以北宋哲学家、教育家程颢兄弟为首的学派)、闽学(以南宋哲学家、教育家朱熹为首的学派)两个学派的语录,无意进入仕途,决心以讲授理学,传播程、朱哲学思想为己任。
  归乡讲学
  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吴与弼奉父母之命返乡完婚。在乡里,他一切行动都遵守儒家的礼仪规范。每次到京探望父亲,穿的都是布衣旧鞋。中年以后,家境日贫,他亲自下田耕作,自食其力。对不义之举,一概不为;对不义之财,一概不取。所以,四方求学者络绎不绝,他都谆谆教诲。甚至招待学生食宿,以此远近闻名。其学生胡九韶说:“惟先生遇患难仍能学习、进益,别的人则不免意志颓唐而懒怠下去”。
  守义不仕
  吴与弼一生不应科举,讲学家乡,屡荐不出。
  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由山西佥事何自学荐举入朝,后御史涂谦、抚州知府王宇也一再荐举,他都谢绝不出。
  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御史陈述又荐举他入阁讲学,帝下诏江西巡抚韩雍前往礼请,他又辞谢不出。
  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大臣石亨与大学士李贤上疏荐举,并派人前往征召吴与弼进京。第二年五月,授为左春坊左谕德,他上疏请辞。英宗召入文华殿,咨询其因,他以“浅陋之学,衰病之躯,有负期待之重,岂敢窃禄为官”力辞。后又多次上疏辞职,并由其子向吏部告以病重,才得以允准。辞官归里后,在呈英宗的谢表中力陈十事,说:“一曰崇圣志,二曰广圣学,三曰隆圣德,四曰子庶民,五曰谨命令,六曰敦教化,七曰清百僚,八曰齐庶政,九曰广言路,十曰君相一德同心。”词语恳切,获明英宗嘉许,派人护送回乡,并命地方官按月支给仓米,以示关怀。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吴与弼病故于家。
 
吴与弼的思想主张
  他的理学思想,概括起来有四:即天道观、性善观、践行观、苦乐观。
  天道观
  他认为:“万变之纷纭,而应之各有定理”。就是说,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有它们自身的规律。他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穷通、得丧、死生、忧乐,一听于天”。他所指的“天理”,即是自然法则,这不能说不是唯物的。同时,他把“举天地之道”,当以“圣人”、“君子”的准则。曾谓:“未至于天道,未至于圣人,不可谓之成人”。
  吴与弼还有一种认识是值得重视的,就是“气”,乃之天也。提出“天之元气”观。他说:“毋以妄想戕真心,客气伤元气”。弟子魏庄渠也认为“天地太和,元气我”。但是,吴与弼把天地元气,归结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就成为形而上学的唯心观了。“气”,本身是物质的,而不是精神的东西。
  性善观
  “人性之本善”是吴与弼继承、发展思、孟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觉得“人欲”,有“善恶”、“好坏”之分,但可以“化也”。所谓“化”,就是“使教莹净”,即要教育,要修养,要严以“责己”,使之“心地纯然”。我们隐约地可以看到明代早期的理学逐渐向着明代中期王阳明弘扬的心学过渡,这可以说是吴与弼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大奉献。
  践行观
  他用“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生活,把封建伦常的“理、”,贯穿到自己日常生活中去。以“理”作为衡量一切、分析一切、判决一切、处理一切,分清是与非、正与反、善与恶、得与失,乃至于忧和乐,生与死的标准,使自己成为理想中的“圣人”、“贤者”。
  吴与弼把“天理”、“居敬”、“践行”,作为自己日常行为的规范,表现出三者一体化的特征,这是他哲学思想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深悟、静虚、动直”,又是吴与弼一个反思式的认识方法。
  苦乐观
  他专攻理学,达到了“物我两忘,惟知有理”的境界。吴与弼十九岁时,即弃去求功名利禄的科举业,谢绝交往世俗,潜心于程朱理学,学有所成,“省郡交荐不就”。“寄身于从容无竞之境,游心于恬澹不挠之乡,日以圣贤嘉言善行沃润之”。讲学乡间,躬耕食力,粗衣蔽履,饭粝蔬豆,一生过着清贫生活。
 
人物评价
  黄宗羲《明儒学案》:斋倡导小陂,一禀宋人成说。言心,则以知觉而与理为二;言功夫,风静时存养,动时省察。……其相传一派,虽一斋、庄渠稍为转手,始不敢离此矩榘也。白沙出其门,然自叙所得,不关聘君,当为别派。于戏!推轮为大辂之始,增冰为积水所成,微康斋,焉得有后时之盛哉!”
  在中国历史上,吴与弼第一个提出“劳动与读书相结合”。和学生一起劳动,一起生活,在劳动中讲学,在劳动中授教,在劳动中悟“道”。近代教育家陶行知倡导的“生活教育”,正是源于吴与弼的这一教育思想。同时,吴与弼敢于挑战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重儒轻商思想,提出“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推动工农商贾儒学化,并造就了明代以来一大批学士放下身段经商,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儒商阶层,影响至今。
  吴与弼及其所开创的“崇仁之学”,对明代学术思潮的兴起具有“启明”的作用。同时,发生在明代的中国历史上第二次文化下移,是由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思想家们推动并完成。而此前,吴与弼发儒学往工农商贾转向之端,推动中国文化教育发生了纵向的传递传播,使儒学由上而下走向社会下层民众,走向工农商贾,意义重大。加之,王阳明的老师又是吴与弼的弟子,由此众多专家学者均认为吴与弼创立的“崇仁之学”是第二次文化下移的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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