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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濬】丘浚和海瑞_丘濬的法律思想

丘濬

人物简介   丘濬别名丘琼山、丘文庄,生于广东琼山府城下田村(今属海南),是明代中叶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经济学家、文学家,被誉为“理学名臣”、“有明一代文臣之宗”。丘濬博学多才,“三教百家之言,无不涉猎”,在政治、经济、文学、医学等方面都有研究,代表作 《大学衍义补》《世史正纲》等,是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的人。丘濬一生历经四朝,担任过国子监祭酒、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等职,于1495年逝世,追赠太傅,谥号文庄。

人物生平
  少年天才
丘濬
丘濬
  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十一月初十,丘濬出生于琼山县府城镇下田村(今海口市琼山区府城红城湖路金花村)。
  丘濬幼年失去父亲,母亲李氏教他读书,他看一遍就能背诵。六岁能作《五指山诗》出口成章 。家贫无书,曾经走数百里路借书,必定将书借到才罢休。
  正统九年(1444年),考取广东乡试第一名。
  正统十二年(1447年),赴京参加会试,不第。
  步入仕途
  景泰五年(1454年),举进士及第,廷试当为一甲及第,以策中颇触时讳,遂以貌寝为由改二甲第一,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参编《寰宇通志》,景泰七年书成后被明代宗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丘濬在翰林院任职后,见闻更加广泛,尤其熟悉国家典故,以经国济民自负。
  献言军事
  成化元年(1465年),两广有战事,丘濬向大学士李贤上书,指明陈述形势,井井有条数千言。李贤对他的谋划很欣赏,向皇帝禀报,明宪宗命将丘濬的谋划抄写下来,让总兵官赵辅、巡抚都御史韩雍看。韩雍等攻破贼军,虽然不完全是用丘濬的计谋,然而丘濬因此在朝臣中颇有威望,任职期满,晋升为侍讲(从五品)。
  国子祭酒
  成化二年(1466年),参与撰写《英宗实录》,这一年秋天,升为侍讲学士(从五品)。
  成化十三年(1477年),《续通鉴纲目》成书,提升为翰林院学士,十六年,加封礼部侍郎、调任国子祭酒(从四品)。当时学习经义的书,好尚奇险怪异之文,丘濬在主持南畿的乡试时,在分考和会试中他都痛切地抑制这种文风。丘濬任职国子监后,他督促国学生时,尤为恳切地告诫他们将文体返归正道。不久晋为礼部右侍郎(正三品),掌管祭酒事务。
  完备典籍
  丘濬认为真德秀著的《大学衍义》对于治国平天下的条目叙述得不完备,丘濬就博采群书补充了这些内容,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写成《大学衍义补》160卷。
  明孝宗继位(1488年)后,他向孝宗呈上此书。孝宗认为该书不错,赏赐黄金纸币奖励丘濬,并命令有关部门刊印发行。特别提升为礼部尚书(正二品),掌管詹事府的事务。充任修撰《宪宗实录》的副总裁。
  弘治四年(1491年)八月,《宪宗实录》书成,加封丘濬为太子太保。十月,丘濬兼任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要事务。尚书入内阁任职从丘濬开始,丘濬当时七十一岁。他认为《大学衍义补》所撰述的都可见之行动,请求摘其要点奏报皇帝,并下内阁商议付诸实行。孝宗批准他的请求。
  劝帝贤明
  弘治五年(1492年),丘濬上言道:“臣在成化年间见到彗星三次出现,遍扫三垣,方圆五六百里大地发生地震。近来彗星出现在天河,每天地震天鸣不已,怪鸟在宫中鸣叫三声。《春秋》二百四十年,记载出现慧星三次,地震五次,飞禽两次。现在却在二十年之间屡次出现,非常令人害怕。希望陛下体会上天的仁爱,想到祖宗创业的艰难,修身清心以立根本,而适应政事的需要,谨慎对待自己所喜好、崇尚的东西,而不被异端所迷惑,节约财物,不至于耗费国家财富,公正地使用人才,不偏听偏信,禁止以私事谒见请托,明确义理,保持节俭的品行,勤于政务,那么,阿谀求宠、邪门旁道的乱政之徒就不敢为非做歹,天灾就可以清除。”接着列举二十二种时弊,孝宗都接受他的意见。弘治六年(1493年)由于眼病免去上朝。
  刚正不阿
  丘濬在位时,曾经用宽大为怀启发孝宗,以忠厚来改变士风。只是生性偏狭,曾与刘健在商议事情时,因意见不合,竞把帽子摔下地。言官说话不中他意,丘濬总是当面驳斥。他与王恕关系紧张,以至不说话。
  弘治六年(1493年)考核群吏,王恕上奏章要罢免二千人。丘濬则请求未满三年的仍任原职,无特别贪婪残暴劣行的官吏仍留任,留下九十人。王恕争辩无结果,要求离职。太医院判刘文泰曾经与丘濬家有过来往,刘揭发王恕失职,王恕怀疑刘是受丘濬指使,而舆论大哗,说疏稿是丘濬写的。王恕竟由此事被罢官,人们由此对丘濬很有看法。给事中毛珵、御史宋德、周津等纷纷上奏章弹劾丘濬不能位居相位,孝宗不理睬。
  弘治七年(1494年)八月,加封丘濬为少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卒于任上
  丘濬在朝廷的最后几年,他陆续呈上了十三份奏章请辞还乡,但却没有得到孝宗的批准。弘治八年(1495年)二月初四日,丘濬在任上去世,终年七十六岁,孝宗下旨辍朝一日赙宝钞一万贯,追赠“太傅”,谥号“文庄”。
  弘治八年(1495年)三月十二日,孝宗又撰写了《特赐谥策文》,命行人宋恺扶灵将遗体运回海南,灵柩抬到海口滨涯村时缆绳突然神秘地绷断,于是就地安葬。
 
丘浚和海瑞
丘濬
丘濬
  丘濬生于广东琼山府城下田村(今属海南),海瑞则是海南琼山人,二人都是明朝官员。
  在府城,有用其谥分别命名的“文庄路”、“忠介路”,有为纪念他们的“丘公祠”、“海公祠”,有用他们名字命名的学校,历代官民都捐资营修他们的故居、坟墓,供世人瞻仰、祭拜,有历代官员文人留下大量颂扬两公的诗章。以丘濬、海瑞姓氏命名的丘海大道,是海口市秀英区南北通向的主干道之一。
  距丘濬故居约4公里,靠近海瑞墓,占地约2500平方米,保存有墓冢等。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广东分巡雷琼兵备道焦映汉抵琼履职,他盛赞这里的山水钟灵毓秀,更概叹自丘濬、海瑞之后文道衰微,抱“勤宣德教,扶植士气”之志,他捐献俸禄,筹办书院,以琼州别称、丘濬别号“琼台”命名。
 
丘浚的法律思想
  丘浚认为,德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无疑应占主导地位,而代表国家刑事司法权的刑罚只对德教起辅助作用。他说:“‘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此万古圣人制刑之本意也。可见刑之制,非专用之以治人之罪,盖恐世之人不能循夫五伦之教,故制刑以辅弼之。使其为子皆孝,为臣皆忠,为兄弟皆友;居上者则必慈,与人者则必信;夫必守义,妇必守礼;有一不然,则入于法,而刑辟之所必加也。天下之人有见于此,其资质之美者,有所畏而一于为善;气禀之偏者,有所惩而不敢为恶;则彝伦为之益叙,而刑罚可以不用矣。”
  虽然德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但刑罚也是不可或缺的,它对维系社会秩序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照他的说法,刑罚属于“弼教之具”即辅助教化的工具,而教化的内容是“天理人伦”;犯罪者对“天理人伦”即伦理秩序造成了损害,故理应受到惩罚。
  丘浚对司法官员的道德素养有较多论述,因为司法官员道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司法的公正和腐败等问题。他认为,作为一个掌握司法权力的官员,首要的是具备“好生之德”,即尊重生命的价值、怜悯生命的痛苦。他强调儒家所说的“仁”德就是好生之德,即所谓“仁者,好生之谓也”。
  丘浚认为,仁道与和谐代表了儒家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孔子有言“仁者爱人”,仁道的实质在于关爱人、尊重人,特别是要重视他人的生命价值。丘浚从仁道立场出发,要求统治者实行仁政,“敷仁恩于四海”。
 
人物评价
丘濬
丘濬
  何乔新:“岭南四杰”。
  屠隆:丘文庄浚、杨修撰慎武库哉。
  钱谦益《列朝诗集》:七八岁能诗,敏捷惊人。生平作诗几万首,口占信笔,不经持择,亦多 。
  张廷玉等《明史》 :性嗜学,既老,右目失明,犹披览不辍。议论好矫激,闻者骇愕。”“徐溥以宽厚著,丘濬以博综闻。观其指事陈言,恳恳焉为忧盛危明之计,可谓勤矣。
  永瑢、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濬记诵淹博,冠绝一时,文章尔雅,有明一代,不得不置作者之列。
  列宁:“中国十五世纪最杰出人物”、“人类中世纪最伟大经济思想家”。
  钱穆:不仅为琼岛之大人物,乃中国史上第一流人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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