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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颐浩】吕颐浩简介_吕颐浩与秦桧

吕颐浩

人物简介   吕颐浩是南宋初年著名大臣,是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担任过密州司户参军、河北都转运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少傅、醴泉观使、丞相等职,封爵成国公;他力排李纲、李光等人,协助平定苗刘之乱、参与宣和伐辽等,曾使秦桧罢相长达七年,为稳定宋朝政局做出了贡献。1139年,吕颐浩逝世,追赠太师,谥号“忠穆”。

人物生平
  吕颐浩的先祖原居沧州乐陵(今山东德州),后迁齐州(今山东济南),吕颐浩即为当地人。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吕颐浩登进士第。先任密州司户参军,其后累迁官职。
  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随种师道攻燕京(今北京市)后,被命为燕山府路转运使。
  宣和七年(1125年),吕颐浩曾因将领郭药师欲降金,而一并被掳至金国,后被放归,再被命为河北都转运使,不久因病请辞。
  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被命为扬州知州。
  建炎三年(1129年),任同签书枢密院事、江淮两浙制置使,同年,苗傅、刘正彦兵变,高宗被迫退位,吕颐浩与张浚、刘光世、韩世忠等将领率军勤王,平苗刘之乱,迎高宗复位,立下大功,先拜尚书右仆射,复迁左仆射。不久,金兵再度南侵,渡过长江,吕颐浩曾请高宗登船入海避敌。
  宋朝立国重文轻武,故相权与军权乃分。南宋初期,兵马倥偬,因此有宰相兼领军权者,吕颐浩即为其一。此时吕颐浩位高权重,“枢府几无所预,颐浩在位尤颛恣”,因此为人所惮。
  建炎四年(1130年),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困金将完颜宗弼于黄天荡,吕颐浩建议高宗亲征,御史中丞赵鼎即以冒进为由上疏,吕颐浩因此请辞,被命为镇南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醴泉观使。后改任江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池州。
  绍兴元年(1131年),吕颐浩二度拜相,任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与秦桧共相,吕颐浩主外而秦桧主内。
  绍兴二年(1132年),再受命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并于镇江(今江苏省镇江市)开都督府;此年因韩世忠之驻军,吕颐浩与朱胜非创立月桩钱(一种赋税),供给军用。然其好任用私人,因此排挤秦桧、李纲、李光等人。
  绍兴三年(1133年),吕颐浩再被罢相,任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洞霄宫,改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其后官职累迁,然已非在权力核心。绍兴五年(1135年),封成国公。
  绍兴九年(1139年),金国归还黄河以南之地,高宗欲调吕颐浩至陕西镇守,吕颐浩以老病请辞。后再赴召至临安(今浙江杭州),但病未能见到高宗,之后就告归台州养病。同年四月初一(4月30日),吕颐浩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获赠为太师、秦国公,谥号“忠穆”。
  淳熙十五年(1188年),吕颐浩得以配享高宗庙庭。
  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吕颐浩位列其中。
 
吕颐浩作品
  吕颐浩原有文集十五卷,今有《忠穆集》传世。《全宋诗》录有其诗。
 
吕颐浩与秦桧
  秦桧于建炎四年归国,用明助暗挤的方式赶走了范宗尹,在绍兴元年八月就任参知政事,他当然不愿意见到危难之际立有大功的吕颐浩重回政权中枢。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基础,秦桧首先建议二相分任内外,时恰逢“桑仲在襄阳,欲进取京城”,吕颐浩也因此大议出师,高宗遂有“颐浩治军旅,桧理庶务”之谕。但事与愿违,桑仲不久后遭部下杀害,颐浩只得还朝。发现秦桧在挤对自己后,颇富计谋的吕颐浩随即引朱胜非为助,于放逐反对朱胜非入朝的胡安国人后,借王伦使金之机,致使秦桧遭到罢免。而纵观高宗朝历史,能够“反倾”秦桧的,亦仅有吕颐浩一人。
  如果从政治路线的角度看秦吕之争,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量。首先,吕颐浩“喜用材吏,多出京、黼之门”,且多引用自己故乡山东之人,而秦桧则知其“不为时论所与”,并“多引知名之士为助”。其次,关于对金政策,秦桧于归国后既有“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之论,吕颐浩则至始至终都为抗金派,而就当时的政治形势而言,高宗还不能摆明自己对于“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赞同态度,故有“朕北人,将安归”之语,而这一切,也让初回朝廷、于降金论调尚有遮掩的秦桧,终因高宗皇帝的“自保”心态而被罢相,然抗金亦原非高宗所愿,吕颐浩的宰相生涯可以说此刻已经定调,遭到罢免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人物评价
  总评
  史载吕颐浩“有胆略,善鞍马弓剑,当国步艰难之际,人倚之为重。”然而任用私人,且“报复恩仇”是其缺点。所创立的月桩钱后来衍生名目众多,被认为“郡县横敛,铢积丝累,江东、西之害尤甚。”
  历代评价
  赵构:颐浩奋不顾身,为国讨贼,群臣所不及,但轻进,其失也。
  谢克家:吕颐浩老成练事,去岁勤王有大功。
  朱胜非:颐浩练事而暴,(张)浚喜事而疏。
  常同:颐浩循蔡京、王黼故辙,重立茶盐法,专为谋利,一也。不于荆、淮立进取规模,惟务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贪鄙俗士即其亲旧,三也。民诉讼有再至者辄罪之,四也。赃吏吕应问、韩禧皆满数万,颐浩既受女谒,遂令移狱,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谏论事不合己意,则怒形于色,六也。近两将不协,几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国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台属,使采台中议论,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诏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会亲党夜饮,男女杂坐,比言者论罢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
  辛炳:自吕颐浩再相,专权自私,会食外往往各于閤子押文字,虽军旅之事,差除之属,亦有不同相关决者。
  罗诱:而赵氏自播迁之后,钜公硕德随已灭,而所与谋事者,不过六七辈。吕颐浩横议狂直,失大臣风。兼有私门之僻,虽有政事,皆为利所移。……是数子辈,皆阘茸之士,非宰相才也。
  朱熹:这人粗,胡乱一时间得他用,不足道。
  王明清:吕元直秉钧既久,又侍上泛海。回越益肆其功,自任威福。
  陆游:吕元直颐浩作相,遇堂吏绝严。
  脱脱:朱胜非、吕颐浩处苗、刘之变,或巽用其智,或震奋其威,其于复辟讨贼之功,固有可言矣。然李纲、赵鼎当世之所谓贤者,而胜非、颐浩视之若冰炭然,其中之所存,果何如哉。
  王夫之:而悲愤始于张浚,成谋定于吕颐浩,奋勇决于韩世忠,胜非何与焉?
  纪昀等:颐浩在相位时,颛肆自用,力排李纲、李光诸人。创立月桩钱,贻东南患。深为公论所不与。然宣和伐燕之役,颐浩随转运,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请议长久之策。一时称其切直。至建炎中苗傅、刘正彦为逆,颐浩与张浚倡义勤王,卒平内难。又少长西北两边,於军旅颇为娴习。其应诏上战守诸策,载於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者,大约皆谓和议之必不可成,而劝高宗为乘机进取之计。凡分兵策应机宜,条画颇备。虽都督江淮,迄未建恢复之绩,不能尽酬其所言;然较张浚之迂谬寡谋,娼嫉误国,富平诸役,流毒苍生者,则固有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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