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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蒲松龄简介_蒲松龄故居

蒲松龄

人物简介
  蒲松龄(1640年—1715年),清代著名文学家、短篇小说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人,蒙古族。蒲松龄出身书香门第,自幼聪慧,学识渊博,19岁即考得全县第一名,取中秀才。但以后参加科举考试,屡考不中,尽管其学识名闻乡里,但追求功名却始终没能如愿。直到71岁,才按例补为贡生。蒲松龄一生屡试不第,贫困潦倒,后人用8个字便概括了他的一生:读书、教、著书、科考。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生平经历
  蒲氏是淄川世家,早年热衷功名。父亲蒲盘时家道已渐中落,曾娶妻孙氏、董氏、李氏,蒲松龄为董氏子。年少时,张献忠、李自成起义,随着清军入关,正处改朝易鼎之际,社会动荡不安。蒲松龄19岁时参加县府的考试,县、府、道试均夺得第一名,取中秀才,受到山东学政施闰章奖誉,“名藉藉诸生间”。康熙元年(1662年),长子蒲箬出生。然而他在之后科举场中极不得志,虽满腹实学,乡试屡不中,至46岁时方被补为廪膳生,72岁时被补为贡生。平日除微薄田产外,以教书、幕僚维生。顺治十四年(1657年),与刘国鼎的女儿成婚。
  顺治十五年(1658年),初应童生试,以县、府、道三第一进学,受知山东学政施闰章。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年),应乡试未中。康熙二年(1663年),应乡试未中。
  康熙三年(1664年),应邀就读李尧臣家。张笃庆有《和留仙韵》二首,讽蒲松龄记叙神怪故事无益,康熙九年(1670年),八月,应任江苏宝应知县的同邑友人孙蕙之聘,南游做幕。康熙十年(1671年),春、夏在宝应、高邮。秋辞幕返里。康熙十一年(1672年),四月,随本邑缙绅高珩、唐梦赉游崂山。秋应乡试未中。康熙十四年(1675年),应乡试未中。康熙十八年(1679年),作成狐鬼小说初步结集,定名《聊斋志异》。高珩为之作序。《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0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作《婚嫁全书》。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作《省身语录》。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自春至秋,病足卧床。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秋,蒲松龄应乡试,因“越幅”被黜。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为张嵋《古香书屋存草》作序。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应乡试,再次犯规被黜。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春,山东按察使喻成龙慕名邀请,到济南作客数日。馆东毕际有病逝,蒲松龄作《哭毕刺史》八首。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高珩病逝,作《挽念东高先生》。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作《怀刑录》。秋,率毕氏弟子赴省城应乡试。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六月,唐梦赉病卒,蒲松龄代本邑缙绅作《祭唐太史》文。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暮春赴济南,滞留数月,应乡试未中。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淄川一带大旱,蒲松龄作《阮亭先生归思二十四韵》。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作《农桑经》。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作《药祟书》。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朱缃病卒,蒲松龄作《挽朱子青》。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1709年),代民众揭发淄川漕粮经承康利贞妄增田赋银两。岁暮,撤帐归家,结束在毕家三十年的西宾生涯。
  康熙五十年(1711年),五月,王士禛病逝,蒲松龄作《五月晦日夜梦渔洋先生枉过,不知尔时已捐宾客数日矣》四首挽之。十月,赴青州考贡,为岁贡生,受知山东学政黄叔琳。作俚曲《墙头记》。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蒲松龄因病与世长辞,享年76岁。
  
蒲松龄故居
  蒲松龄故居在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1938年遭日军焚毁,1954年人民政府修复。1958年政府专门设立了管理机构“蒲松龄故居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妥善保护。“文化大革命”时期,故居一度被占,但文物遗失不严重。1973年故居被重新收回,1977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狼蒲松龄
  《狼三则》节选自《聊斋志异》,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以下是最为人熟知的一则: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zhuì)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jiǒng),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bēn)倚其下,弛(chi)担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1]
  少(shǎo)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míng),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shù)刀毙(bì)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suì)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xiá)矣,而顷(qǐng)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觉得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刚才没得到骨头的狼停止了,但是先前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扔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快速地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中打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后腿,也把这只狼杀死了。他才明白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的。
  狼也够狡猾的了,可是转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人物评价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聊斋志异》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曾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马瑞芳称他是“世界短篇小说之王”。除中年一度作幕于宝应,居乡以塾师终老。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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