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义时间 广州起义的意义
山南慕北 2017-04-20
广州起义
广州起义时间
1927年12月11日3时许,在张太雷、叶挺、黄平、周文雍、叶剑英等领导下,教导团全部、警卫团一部和工人赤卫队共5000余人(其中工人赤卫队3000余人),分数路向广州市各要点发起突然袭击,广州起义爆发。
广州起义的意义
广州起义,是中共广东省委贯彻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在中共中央直接指导下领导广州地区工农群众和革命士兵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暴力革命,是继南昌起义和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这次起义虽然失败了,但起义军和工农群众的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给了中国人民以新的鼓舞,在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壮丽的一页。其主要经验:(1)成立了军事委员会,组织领导健全;(2)适时改变计划,决心果断;(3)起义军民英勇奋斗,不怕牺牲;(4)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攻占大城市的时机尚未成熟。
广州动荡之际,共产党人在1927年12月11日发动了起义。李宗仁在回忆录中写到过这时的广州:“全市火光烛天,尸体狼藉。市民均被迫以红巾系颈,表示拥护红军,否则格杀勿论。张发奎匆忙前往肇庆,急令黄琪翔回师平乱,黄氏乃率部反穗。张、黄二人以共党在后方捣乱,破坏其一统两广的大计,愤恨之余,遂也恣意杀戮。下令凡见颈系红巾的,即格杀勿论。人民分不出孰为红军,孰为第四军,只知有红巾亦死,无红巾亦死。一时广州全市全城鬼哭狼嚎,无故人民被杀的不计其数。大火数日不绝,精华悉被焚毁,实为民国成立以来鲜有的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