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改名为什么 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结果
山南慕北 2015-09-22
郑成功收复台湾
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结果
1662年2月6日(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即南明永历十五年),荷兰驻台湾长官揆一签字投降。荷军交出了所有城堡、武器、物资,包括伤病员在内的约900名荷兰军民,最后由揆一率领,乘船撤离台湾。至此,荷兰侵略者在台湾38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宝岛台湾又回到祖国的怀抱。
1662年2月1日(永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揆一在投降协议书上签字。
条约重点为: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动,并忘记仇恨。 荷方将城堡、大炮、军用物资、商品和现金交给国姓爷。 荷兰人可携带一切返回巴达维亚必须使用的食物、工具等物品。 荷兰士兵得以扬旗、鸣炮、荷枪、击鼓、列队上船。 国姓爷应释放所有荷兰俘虏。 东印度公司应释放所有中国人俘虏。 2月9日(永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2000名荷兰人登上8艘荷兰船舰,等候出航。《热兰遮城日志》记录至这一天为止。
1662年2月17日,揆一率领卢斯杜南号、唐堡号、安克文号、梅顿号、泰伯特号、纳尔登号、白鹭号和罗南号启程,结束了荷兰在台湾38年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