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之乱的结局及其影响
山南慕北 2015-09-18
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的结局与影响
叛乱从景帝三年(前154年)正月开始,到三月即被平息,七王皆死,六国(除楚国外)被废除。
吴楚七国之乱表明,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叛乱平息后,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受到致命打击。景帝趁势收夺各诸侯国的支郡、边郡归朝廷所有,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削弱诸侯王的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
1、参加叛乱的七国,除保存楚国另立新王外,其余六国皆被废掉。
2、继续推行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计划,先后分封了诸皇子为诸侯王。
3、取消诸侯诸侯王任免封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权力,诸侯王不得继续治理封国,由皇帝派去官吏。
4、改革诸侯国的官制,改丞相为相,裁去御史大夫等大部官吏,使诸侯王失去了政治权力。
5、规定诸侯王不能自治其国,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只能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
至此,中央政权的权力大大加强,而诸侯王的力量就大大地削弱了。诸侯国虽仍然存在,由于诸侯王失去了政治权力,其实际地位已与汉郡无异。诸侯王已经不再具有同中央对抗的物质条件。
七国之乱反映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七国之乱的平定和诸侯王权力的削弱,沉重地打击了分裂割据势力,标志着诸侯王势力威胁基本被清除,大大加强了汉朝中央集权,为汉武帝以“推恩令”进一步解决诸侯王问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