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裁定华纳没有《生日快乐》这首歌的版权 大家可以公
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裁定没有《》这首歌的版权 大家都可以公开免费使用
追本溯源,《生日快乐》作者是希尔姊妹(Patty Smith Hill和Mildred Hill)于1893年写成,最早叫《大家早安》(Good Morning to All),后来才变成《生日快乐》。至于版权,希尔将这首歌放在《幼稚园的歌曲故事》一书,这本书之后让渡给克莱顿桑米(Clayton Summy)拥有的出版,由桑米公司(Summy Co.)提出《生日快乐》的版权登记;1988年,华纳从桑米公司的继承者手中买下该公司,到了1935年,华纳音乐提出《生日快乐》的版权申请,包括以钢琴演奏、演唱《生日快乐》的版权。
从此,只要公开使用《生日快乐》,例如在舞台、电视剧、电影、音乐贺卡等,都要付费给华纳音乐,每年该公司靠这首歌可收取200万美元的费用。
2013年,电影制片席格尔(Robert Siegel)、音乐人马雅(Rupa Marya)要拍摄一部关于《生日快乐》的电影,华纳音乐要求他们必须付1500美元(约台币5万元)的版税,席格尔和马雅认为这首19世纪的歌是公共财,不应受智慧财产权保护。
制片公司老板尼尔森(Jennifer Nelson)提出诉讼,官司缠讼2年,法官金恩(George H. King)做出裁决,他认为,桑米公司从未获得《生日快乐》歌词的版权,华纳公司买下桑米后,同样也未拥有这首歌的版权。原告律师纽曼(Randall Newman)难掩兴奋,他说经过80年(1935年至今),《生日快乐》终于免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