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届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014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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