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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习俗的发展过程

浅草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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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回门
  回门是汉族婚姻中一种传统习俗,是在成婚后的第三、六、七、九、十日或是满月时,由女婿携带礼品,随同新娘一起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和亲属,回门以后,举行完新郎的成婿之礼,就算正式结束。回门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泛称“归宁”,主要表示婚后回家探视新娘父母之意。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地的名称各异。在我国宋代时,回门称“拜门”,清代的北方叫“双回门”,而南方则称“会亲”,在河北一些地区将回门称为“唤姑爷”,杭州叫“回郎”。近代以后,回门一般都是定在婚后的第三天,因此也叫“三朝回门”。
  回门是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在回门当天,旧俗规定新娘应走在前面,返回男家时,新郎要在前面带路,因为这次回门是女儿在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故而有的地方也叫“走头趟”。当新娘和新郎到女方家后,女家一般都会设宴款待,而且会请女婿坐在上席,并由女族的尊长陪饮。宴席结束后,新人可在女方家逗留片刻,但通常不会在女方家留宿,一般都是当日便返回男家,因为在当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的习俗。后来,也出现了在女方家留宿的情况,但在留住时,男女双方一般不同住一室。
  在有据可查的史料中,有很多是关于回门的记载,在吴自牧《梦粱录·嫁娶》中道: “三日,女家送冠花、彩缎、鹅蛋,以金银缸儿盛油蜜,顿于盘中……并以茶饼鹅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谓之‘送三朝礼’也。其两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门礼,女亲家广设华宴,款待新婿,名日会郎。”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娶妇》中也记录道: “婿往参妇家,谓之拜门。有力能趣办,次日即往,谓之复面拜门。不然三日、七日皆可,赏贺亦如女家之礼。”钟毓龙《说杭州·婚姻·回郎》中关于回门的礼俗是这样阐述的: “女家邀请亲之喜帖日:某月某日小女于归,小婿即日庭谒。此即所谓庭谒也,也名回郎。有单回郎与双回郎之分……双回郎者,新娘亦去。”
关键词: 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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