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涌泉跃鲤》是《二十四孝》第十则故事,讲的是汉代姜诗与其妻孝行的故事。书中记载:“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妻汲而奉之。母更嗜鱼脍,夫妇作而进之,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诗取以供母。”后人诗云:“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子能知事母,妇更孝于姑。”姜诗是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评说
汉代的姜诗,广汉(今四川德阳)人,事母至孝。据说,赤眉军经过姜诗的住地,不仅不侵犯他,而且赠送他米和肉。姜诗后来出任江阳令,卒于官。此则故事写姜诗的孝行很简单,且主要写其妻的孝行。其妻庞氏,侍奉姑,也即是婆婆,尤其谨慎。姜诗的母亲性好饮江水,其妻就外出汲江水来奉养婆婆。母亲又特别嗜好鱼脍,指切细的鱼与肉。夫妇常烹调供养,并且还召来邻居的母亲一起食用。后来在他们房舍的旁边忽然喷涌出泉水。泉水的味道就如江水一样,且每日还跃出两条鲤鱼,姜诗夫妇就取来供养母亲。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可以参见。
姜诗家的孝行对现代人也很有启示:一是除了儿子孝顺外,还有媳妇的孝顺问题,当然最好的就像他家那样,子是孝子,媳妇也孝顺。二,有时老父母有特殊的嗜好,对子女提出了一些难办到的事情,但是孝子还是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三,这里的至诚之孝又来个“感应”说,什么“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等,这当然是不科学的。
自从《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了姜诗妻的故事,后来又选录入《二十四孝》以后,这个处在四川成都平原西北部边缘的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也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孝子故里”、一个历史文化名镇。他们曾举办“中国孝文化节”,而“孝文化节”又为今日的孝泉镇拓展了巨大的德孝文化空间。他们那里演绎着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就是“皇帝做广告,‘强盗’敬孝子”。这是说东
汉明帝刘庄于永平三年曾表彰过姜诗妻庞三春,另外是所谓的“强盗”赤眉军不侵犯他们,并且还赠送了米和肉。当地还建立了一个以宣扬孝文化为宗旨的有教化意义的“德孝城”。这里崇阁巍峨,层楼高起,画栋雕梁,龙盘螭护,古色古香。石砌山门上刻着御敕“圣旨”二字,在门坊的正中镶有两块石碣,一是“姜孝祠”,一是“跃鲤名区”。
民间还创造性地丰富了这一故事,“姜诗孝亲,涌泉跃鲤;一门三孝,安安送米”的美丽传说,在当地流传了一千多年。姜家因为有庞三春这个孝顺媳妇,全家人本来过得十分幸福和睦。不过后来姜诗的姑姑从中挑拨离间,使姜家遭遇家破的危险。姜母听信了谣言,于是请人做了一尖底桶,让庞三春在距临江七里的挑水路上不能歇息。后来,天上的太白金星知道了人间有这样一个孝子媳妇,便下凡来,将一根马鞭给了庞三春,要她拿回去放在水缸里,从此就再也不用挑水了。果然,庞三春不仅不用每天去七里以外的临江挑水,每天还有两条鲤鱼从井中跳跃起来,改善了姜家的生活。但姜母知道这件事后大怒,硬逼着儿子姜诗休了庞三春。姜诗遵循了母亲的意愿,将妻子庞三春休了。有位邻居可怜三春,找到了白衣庵道姑收留了庞三春。姜诗的儿子叫姜石泉,也称为安安,知道母亲被休,想到妈妈吃不饱饭,就在每日上学时抓一把米藏在路边的土地菩萨背后。日积月累,安安终于积蓄了一小口袋米,便给住在白衣庵的母亲送去。庞三春住在白衣庵,每日砍柴,做针线活,托人卖了,就给婆婆买米买肉回去,仍然尽她一个媳妇的孝道。当安安将米送到白衣庵时,庞三春抓起米来,见那米的颜色深浅不一,顿时愤怒地质问儿子。安安只得说出这是自己积攒起来的米。三春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儿子痛哭了一场。后来,姜诗弄清楚了事情原委后,将三春领回家,一家人才又幸福和睦地生活在一起。
孝泉镇
据传姜诗侍奉母亲非常孝顺。其妻庞氏,照顾婆母更是十分谨慎。婆婆喜欢喝江水,旁氏便走单程七里山路去挑江水。婆婆喜欢吃细切的鱼肉,姜诗夫妇便把鱼精心制作给母亲吃,并每次还要请邻居的母亲来作陪。后夫妻二人之间因一点误会,发生了休妻事件。(在古代,儿子对母亲的孝顺似乎是绝对的,在母亲的安排下,姜诗为了孝敬母亲,顺母心意,不明就理就休了妻子庞氏。)其妻庞氏被休后,在一家庵堂里度日,期待有朝一日洗清冤屈。其子姜安安当时只有七岁,他担心母亲庞三春在庵堂里挨饿,便每天把自己要带入私塾的白米积攒一把在土地庙的小洞里,十天半月便背上米去看望自己含冤受苦的母亲,便出了川剧里常唱的“安安送米”的典故。后姜诗夫妇误会消除,一家团聚,其孝心感动了玉皇大帝,便派神仙在他们住的屋子旁边开出一处喷涌的泉水,泉水的味道与江水一样,泉水中每天还蹦出两尾鲤鱼,姜诗夫妇正好可以取来供母亲食用。
现在看来,姜诗的孝属愚孝,只有其妻孝顺婆婆和其子孝顺庞氏才是值得提倡的。在古代,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和社会规范是古代社会生活的一种体现。为什么要“孝”?“孝”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回报,所谓“慈乌反哺”,也是这个道理,连鸟类也知道父母给了你生命,所以要善待父母之生命的道理,何况人呢? 《孝经》“开宗明义”章节里曾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之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从姜孝祠的牌坊走进去,就看到了历代朝廷为姜诗一家“一门三孝”的行为予以表彰的大匾和祠堂。姜家的孝泉井就位于祠堂右侧。井内至今还有五股清泉涌出,由于有朝廷为孝泉井修的亭子,如今都被列成了文物被保护了起来。一路往里走,《二十四孝故事》石刻贴在祠堂的墙上,还有专门纪念姜诗夫妇的大殿、用雕塑形式描述的“一门三孝”故事的走廊、姜安安念私塾的旧址等等,整个祠堂真感觉进入了一座提倡孝顺美德的城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