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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浅草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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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熙来被带出法庭
  2013年9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于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不构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法庭调查,起诉指控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的事实,分别有唐肖林、徐明、薄谷开来、王正刚、王立军等多名证人的证言及相关物证照片、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薄熙来亦曾供认其中部分事实,且其有罪供述与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起诉指控薄熙来认可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支付的机票费用中,计人民币134万余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薄熙来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分别追缴或抵缴。根据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薄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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