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朝鲜签订《济物浦条约》
《济物浦条约》是朝鲜与日本于1882年8月30日在济物浦(仁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日方代表花房义质和朝鲜代表李裕元、金宏集在济物浦临时会馆签订。 井上馨接到义质的急电,立即请示内阁。内阁知事急,即命井上馨驰至下关处理此事,又命海军卿川村纯义派遣军舰4艘赴朝鲜,伺机行事。8月7日,井上馨在下关给花房义质训令,命他返回朝鲜。其训令如下:“若是‘暴徒’再逞‘凶乱’,对我有意外侵犯,不问朝鲜政府的处置如何,不妨以我护卫军队加以充分镇压。但由于未向朝鲜政府宣战,镇压只限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与进退。此时使臣仍应保持和平的地位。若是朝鲜政府故意包庇‘凶徒’而不加处分,或不肯谈判,只有致以最后通牒,声明彼国的罪名,然后与海陆军共同退到仁川港,占据适当地点,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以待政府指示。若是清国或其他各国前来干涉,要求调停仲裁时,可答以未奉政府接受外国干预此事的命令,予以明确拒绝。若是朝鲜政府确无伤和之意,可与彼国相当的高级官员议签能达到要求和保证的条约。” 花房义质奉到训令,与陆军少将高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