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臣上奏,欲将吸食鸦片者处以死刑
1838年6月2日(清宣宗道光十八年闰四月辛巳),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请将内地吸食鸦片者处以死刑。
早在嘉庆元年(1796),清廷即已下令禁止输入鸦片及栽种罂粟。嘉庆五年(1800),再次申禁栽种及输入鸦片。嘉庆十五年(1810),清廷下诏,以鸦片危害健康,通令各海口断其来源。嘉庆十八年(1813),下诏严惩私贩鸦片及吸食者。嘉庆二十年(1815),下诏惩处官吏卖放及民人私贩鸦片者。然而到嘉庆帝死之年(1820),英国输入鸦片却增至5000余箱(每箱120斤)。道光帝即位以后,虽然多次下令禁止输入和吸食鸦片,可是鸦片输入数量却急剧增加。道光四年(1824),英国输入鸦片增至12000余箱。道光十四年(1834),英国输入鸦片增至21000余箱。道光十七年(1837),英国输入鸦片增至39000余箱。道光十八年(1838),英国输入鸦片增至50000余箱。
鸦片大量输入及吸食鸦片者增多,引起清朝经济、政治、社会危机,故黄爵滋主张以死刑惩治违禁者,希望能够扭转危险局面。道光帝命各省督抚就禁烟问题各抒所见。湖广总督林则徐奏请禁烟,并拟禁止章程六条。他警告说:“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林则徐的意见,促成道光帝下决心严禁鸦片。10月5日,道光帝以林则徐在湖北禁烟有功,谕令嘉奖。25日,庄亲王奕窦等以吸食鸦片,被革去爵位。28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以主张弛禁,被勒令休致。12月31日,道光帝以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往广东查禁鸦片。这样,在1838年和1839年,中国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当时,直隶总督琦善也曾认真禁烟,在大沽口船上查获鸦片13万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