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
1865年5月17日,法国、德国等20个国家在巴黎签署《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成立。
国际电报联盟,是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随着电话与无线电的应用与发展,ITU的职权不断扩大。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订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
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会议,将《国际电报公约》与《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 制定《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自1934年1月1日起正式改称为“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联既吸收各国政府作为成员国加入,也吸收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融资机构,研发机构和国际及区域电信组织等私营机构作为部门成员加盟。
随着电信在全面推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日俱增,加入国际电联使政府和私营机构能够在这个拥有140多年世界电信网络建设经验的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加入这一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受尊重和最有影响的全球电信机构,政府和行业都能确保其意见得到表达,并有力和有效地推进发展我们周围的世界再次旧貌换新颜。
私营公司及其它机构可以根据其关注领域,选择加入国际电联三个部门当中的一个或多个。无论通过出席大会,全会及技术会议,还是从事日常工作,成员都可以享受到独特的交流机会和广泛的结交环境,讨论问题并结成业务与合作关系。国际电联部门成员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用以支持未来的电信系统和造就明天的网络与服务。
最后,部门成员有权接触到或许对其商业计划制定极有价值的非公开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