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中国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增值税是世界上最主流的流转税种,与营业税相比具有许多优势,最大特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复计税。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前期试点累计减税6412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预计今年减税的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这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对企业来讲,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每个个体企业的转型升级,无疑将实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的结构性改革,这也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当然,减税将给财政收入造成进一步压力,但从某种角度来说,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这既可以为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也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新动能,而且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让中国经济“动起来”。
在传统增长动能转换之际,“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中国制造2025”引领的新经济动能正在加快形成。营改增将创造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从深层次上改变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在宏观经济筑底企稳的背景下,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其有更充足的资金投入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吸引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促进我国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
全面实施营改增更体现出本届政府宏观调控的思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搞“大水漫灌”,注重挖掘消费潜力。营改增不是刺激经济的权宜之计,而是着眼于长期的财税改革。只有在对企业“放水养鱼”的基础上培植和拓展税源,才能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