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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致3名婴幼儿死亡

浅草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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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食物中毒事件
  2011年4月7日,甘肃平凉市崆洞区发生4·7甘肃平凉食物中毒事件,致3名婴幼儿死亡。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系亚硝酸盐引起。
  甘肃平凉官方于9日傍晚在平凉市召开了记者招待会,面向社会通报了该市“4·7”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救治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至该时,平凉市疑似食物中毒住院的36名患者除三人死亡外,已有15名患者治愈出院,其余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病情趋于好转。
  7日上午9时5分,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告1例疑似食物中毒死亡病例 。接到报告后,崆峒区食安委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赶赴市二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组织力量全力进行医疗救治。当天上午10时30分,平凉市人民医院又报告了2例疑似食物中毒死亡病例,接报后,平凉市、崆峒区疾控中心立即前往该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初步调查,疑似食物中毒病例均服用过散装牛奶,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初步诊断为疑似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发生后,平凉市委、市政府和崆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3级响应。
  为高效快捷处置中毒事件,平凉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平凉市紧急处置“4·07”牛奶中毒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事件调查等5个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工作。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全力以赴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工作,确保不发生新的死亡病例,同时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 ;采取专群结合的方法实行拉网式调查,逐户排查食用“可疑牛奶”人员情况,对有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对涉嫌的两个奶牛场立即查封,对有关人员采取控制措施,展开事件原因调查;对中毒死亡人员及有关人员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同时,市公安、盐务部门负责,立即在全市开展食盐市场紧急检查工作,逐户排查食盐质量安全,对非法销售和销售不合格食盐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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