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美国30多年的流行乐代表人物Prince(王子)在明尼苏达州派斯里园宅邸辞世,终年57岁。
Prince,美国歌手,词曲作家,音乐家,演员。以全面的音乐才能,华丽的服装及舞台表演著称。Prince是位高产的音乐人,至今已发行近40张个人专辑,创作歌曲已超过千首。他精通各类乐器,绝大部分专辑的词曲创作,乐器演奏都由他自己一人包办。同时,Prince颇具实验精神,音乐风格横跨黑白乐界,几乎每次出新专辑都会融合新的音乐元素。上世纪80年代初,他所开创的独特音乐风格,被称为"明尼阿波利斯之声",影响了许多音乐人。1997年,Prince的唱片总销量已超过1亿张。此外,Prince还以胆大敢为,性格颇为古怪而著称。2016年11月20日,凭借《Purple Rain》获得2016AMA全美音乐奖最佳原声。
早年生活
1958年6月7日,Prince出生在明尼阿波利斯。父亲John L. Nelson是一位钢琴手,词曲作家。母亲Matti Shaw是一位爵士歌手。Prince的名字来自于父亲的艺名“Prince Rogers”(Prince父亲的爵士乐队叫"Prince Rogers Trio")。1991年的一个访谈中,John L.说:“给他取名叫Prince是希望他可以做到我想做的一切。”Prince童年时的绰号叫“Skipper”。
1960年,兄妹俩都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得到了父亲的支持与鼓励。Prince在七岁的时候写了自己的第一首曲子《Funk Machine》。Tyka出生后,Prince的父母关系开始逐渐疏远,在他十岁的时候,父母正式分手,因为与继父关系恶化,Prince离开母亲,与父亲短暂的生活了一段时间,在被父亲发现与一位女性朋友上床后,Prince被赶了出去。之后他便寄住到邻居安德森家,与他们的小儿子Andre Anderson做伴(就是后来的歌手Andre Cymone)。
在进入明尼阿波利斯中央高中(Minneapolis's Central High School)后,Prince和Anderson以及Prince的表兄弟Charles Smith组建了第一个乐队—— Grand Central。后来鼓手Smith被Morris Day代替,Prince在乐队中负责演奏吉他跟钢琴。乐队开始在附近的Club演出。之后乐队名字改为Champagne,并且开始表演自己的音乐(风格受Sly and the Family Stone,James Brown,Earth, Wind & Fire,Miles Davis,Parliament-Funkadelic,Carlos Santana,Jimi Hendrix, Todd Rundgren等影响)并渐渐积攒了一些人气。据说此时的Prince还曾是明尼苏达歌舞剧院的一名学生。另外,Prince在高中时曾参加篮球校队。
Prince获得过7次格莱美奖,5次全美音乐奖,3次全英音乐奖,3次NAACP Image奖,4次MTV音乐奖。1990年获得Soul Train文化遗产奖终生成就奖,2006年获得Webby终身成就奖,2010年获得BET终生成就奖,2004年入选美国摇滚名人堂(因为入选名人堂的歌手需要在首张专辑发行至少25年之后,所以Prince在具有入选资格的第一年便入选)。2006年入选英国音乐名人堂。2004年,在滚石杂志评选的“100位最伟大的艺术家”(100 Greatest Artists ofAll Time),Prince位列28。
宗教及其他
1997年,Prince认识了儿时的偶像Larry Graham。此时的Prince对宗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终在Graham的影响下,Prince改变了宗教信仰,接受洗礼皈依了“耶和华见证人” (2001年)。此时发行的专辑《The Rainbow Children》便带有浓厚的“耶和华见证人”宗教色彩。Prince称这并不是更改了信仰,而是“有所领悟(realization)”。他解释:“这有点像《黑客帝国》中的Morpheus和 Neo。”
2005年,有谣言称Prince需要进行髋关节的手术,但如果手术过程中需要输血,Prince则不能进行手术。因为“耶和华见证人”教义中不允许输血。而常年穿着高跟鞋进行表演加重了病情。
Prince是一名严格的素食主义者,2006年曾被PETA评选为“世界上最性感的素食者”。专辑《Rave Un2 the Joy Fantastic》的内页有一段信息介绍了羊毛生产过程中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