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立案调查
浅草
2015-12-17
薄熙来
201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立案调查。
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薄熙来,男,汉族,1949年7月生,山西定襄人,1980年10月入党,1968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新闻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
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4月1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薄熙来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3年0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2日,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9月22日,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