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
2005年3月28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
省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组建成立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承担着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全省农村信用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和发展的机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经过七年的改革发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完成了凤凰涅槃的浴火重生。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金融办、财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省联社)正式成立,开启了云南省农村信家金融方针政策,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创新发展,创造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辉煌业绩。
截止2012年3月末,全省共有机构网点2325个,布放自助设备(ATM、CDM、补登折机)2245台。全省存款余额3302.86亿元,贷款余额2096.32亿元,存贷款规模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在西部十二省农信社系统排第二位。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综合指标排列全国农信系统前列。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创新服务,强化规范管理,严控各类风险,构建符合现代银行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支持云南省“三农”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