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
浅草
2017-02-15
1874年3月26日,美国诗人,1924年、1931年、1937年、1943年4届普利策奖获得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弗罗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1895年12月19日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所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为肺病而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这前后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在伦敦期间结识了埃兹拉·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以后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说具有宗教意义。
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惟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托马斯·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 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