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机场突发豪车撞人事件
2015年3月1日,深圳宝安机场突发豪车撞人事件。
事件描述
2015年3月1日15时32分,深圳宝安机场离港平台发生一宗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5人当场死亡,包括肇事司机在内的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经过
2015年3月1日14时25分许,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红色奔驰小型轿车搭载吴某某,从宝安区沙井街道住处前往宝安机场,准备共同乘坐当日18时05分深航ZH9855号航班一起前往重庆。
3月1日15时33分许,杨明晰驾驶粤BA495Q号小型轿车以97.8公里/小时的时速(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沿深圳机场T3航站楼领航高架桥往入港平台方向行驶至龙门架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身右侧先后与道路右侧距离龙门架87.7米、72米处的水泥防护栏发生剐碰,车辆失控后碰撞在右侧水泥防护栏旁驻足的人群,导致8人死亡,24人受伤。杨明晰在事故发生后从领航高架桥上坠落至桥下地面,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24名伤者已全部出院。
事故伤亡
据深圳市急救中心消息,截至1日20时30分,深圳120网络医院共收治伤者27人。其中,9人危重伤,1人重伤,2人中度伤,15人轻伤。随后,急救中心称,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加上现场5名死者,死亡人数上升到9人。伤者中还有一名孕妇,但该孕妇伤势不重,大人胎儿都无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
调查报告显示,肇事司机杨明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且操作不当,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报告认定,杨明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32名伤亡人员驻足领航高架桥右侧水泥防护栏旁,其行为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但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32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报告认为,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履职不到位,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明知事故路段存在常有群众观看飞机、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等交通隐患,但未向机场集团书面提出整治的建议,未建立路面巡查制度、对群众观看飞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驱离。二是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全隐患整治、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防护网未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未予以重视并从设施上采取进一步整治措施。
事故处理
深圳市政府“3·1”事故调查组公布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员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导致,机场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系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建议,对13人进行处分,让4人做出书面检查。
报告建议,由深圳市监察局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分管交警大队的副局长魏传宝等6人政纪处分;机场集团处分机场集团安全总监兼安全服务管理部总经理贾华等7人。报告还建议,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机场集团党委委员陈少翔等4人做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