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78年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内容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479人。
会议的主题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作了题为《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打倒“四人帮”是我国历史上又一个伟大转折,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同时指出,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发展时期的总任务,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中共中央副主席
叶剑英受中共中央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报告指出这次大会通过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发展时期的一部新宪法。宪法修改草案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我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批准了《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人选。大会选举叶剑英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